第三十一章

唐栀安见那伙人停了,就走在他们对面的道上,准备超过他们。这伙人速度太慢,跟着他们只会耽误时间。

随着双方的接近,双方已经可以看清彼此的样子。唐栀安瞥了这伙人几眼后就撇开头不管他们继续走。刚刚他们战斗的动静将附近的感染者都吸引了过去,所以这条街现在挺空旷的。

“看着挺小的。”王瑞奇评价,“看体型,以我数十年的丰富阅历,是个少女。”

胡臻翻了个白眼:“半个女朋友都没交过,还阅历。”他喝了一大口水,看了眼唐栀安的背影道,“行了,别贫了,快点把气喘匀。”

本来双方都没将对方放在心上,但没想到几个小时后彼此又撞到了一起。

唐栀安缩在废弃车辆后看着前方的情况,她没想到这里居然出现了大量成群的C种。它们正漫无目的的游荡在前方的街道中,等待着下一个猎物的出现。

唐栀安所在的城市是三线小城市,发展重贸易,所以外来人口多。只是感染者危机爆发前有一段长时间的真空期,许多人都在这段时间迁离了城市,再加上爆发时候人们都呆在家中,其实街上的感染者并不算太多,偶尔能集结成百人以上的已数难得。

顺着微风,唐栀安可以闻到还算新鲜的血腥味。看来将这么多C种吸引到这的倒霉鬼们才刚死。她慢慢退了些距离,打算另外找条路的时候,那些人也跑了过来,他们居然招惹了一只罕见的4级R种。

“我去,前面好多怪物啊。老胡,我们绕道!”王瑞奇看见了前边的情况,惊了一跳。胡臻也注意到了,带着人迅速往一旁拐去。其实除了主路外就不认识其它路的唐栀安别无选择,只得也跟着几人跑。

为了避免引起这伙人的敌意与反感,唐栀安并没有太过接近。反正那个追来的4级R种已经被伤到,速度并没有很快。这个R种身为“人”的部分和唐栀安之前看到的相比,又少了很多。

这只R种头部彻底变形,脖子失踪。它有着长过膝盖的粗大手臂,手指皮肤裂开,露出尖锐的指骨。整个上半身曲弓着,背部满是突出来的骨刺。上半身无比强壮的它,下半身的腿却只剩下皮包骨,双脚脚掌不翼而飞,剩下的胫骨和腓骨变形起了支撑作用。而现在,有人砍掉了它一条腿一半的小腿骨,或许这正是这R种不依不饶的原因。

这种R种是“骨人”,和也有骨刺的“蜘蛛人”不同,它们的骨头变形的更彻底,甚至还能抽出来当武器。而“蜘蛛人”特征的重点是可以吐丝,攀附在墙壁上,变异的重点在内脏。

“骨人”的初期就是难啃的骨头,全身上下的骨头都无比坚硬,其中头骨硬度为最。

一行人快速奔跑,避免在C种面前打斗引起注意。他们找到了一个小区,里面的C种不算多,但也有个十几个。唐栀安抽出短剑回身对上了追来的“骨人”,灵甲迅速装上保护住了全身。灵力提纯后,她已经能够如此挥霍了。

唐栀安身体前倾,便像背后装了喷射器,脚下装了轮子一样向前滑去,她轻松避开“骨人”的爪子,手驱使着剑精准的劈在那骨人的手臂骨节上,灵力震动下将那只手砍了下来。

“骨人”的弱点在关节,但想砍断需要极大的力气。

唐栀安身影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在“骨人”身边舞蹈,每次出手,都能卸掉“骨人”的一部分,直至它被削成人棍。

唐栀安看着倒在地上依旧长大嘴试图咬自己的“骨人”,平静的一剑又一剑刺在头部同一个位置,直至击穿,“骨人”才彻底安静下来。她掏出那灵核,放进了空间了里。

已经解决附近听到动静而来的感染者的那一伙人看着唐栀安呆诺木鸡。

“2级……我去……”王瑞奇咽了口口水,他刚刚倾尽全力才碰巧砍掉这怪物的一条腿,到现在还只能用普通武器,眼前这个人却已经是二级,还能同时使用灵武和灵甲……

唐栀安收回灵武和灵甲,看向这伙怔怔的看着自己的人,问道:“去庭义吗。”

清脆的声音显示主人的年纪并不大,胡臻从她露出的双眼与体形中也可以判断出这还是个孩子。

“去去去,我们都去庭义,姑奶奶也去啊?”王瑞奇挤出一个谄媚的笑,“要不,一起走?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杨千目在一旁露出不忍直视的目光,胡臻则推开腆着脸的胖子道:“如果想暂时一起走,就需要团队行动,我不会对你的行动多嘴,但也有要求,就是不能自顾自给团队带来危害,可以吗?”有实力的人都有傲气,胡臻不会天真到看对方还小就觉得好糊弄。

在这末世,看到单独行动的孩子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事件之一了,而且还是超强的孩子!这证明什么,证明他眼前这个人是已经适应了末世的天才!而这样的天才,极容易变成魔鬼,因为他们的心智与实力是不对等的。

唐栀安点点头,回答:“可以。我叫唐栀安。”

“我叫胡臻,这是我兄弟王瑞奇,那小子是杨千目,我们三个是灵武者。其他人有几个是我们的朋友,有些是路上救的。”胡臻看了眼少女的双手,发现两只都被绷带绑的严严实实,这很不和常理啊,他遇见那么多灵武者,哪一个不是大摇大摆的把灵纹露出来深怕别人看不见的……

唐栀安注意到了胡臻的视线,也明白他的困惑。之前她绑上绷带主要是为了防止内力低微的自己手心出汗导致武器脱手,现在就是为了隐藏灵纹的不同。后期几乎所有高等级灵武者选择了隐藏,因为它会暴露自己空间里有什么来自于“门”的好东西。有好东西,灵纹会变色,招来杀身之祸。

“叫我胖子就行,唉,末世以来,胖子我都瘦了几十斤,这裤腰带都松了。”王瑞奇提了提裤子,“我之前是开出租车的,这地界我熟!”他四处看了看,“我们没有偏离原来方向多远,就从这小区走吧,先绕过那群要命的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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