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刘备。
“快,在那!”差役们呼喝着向前院奔去。
躲在假山旁的我感觉非常奇怪。难道也有人逃狱了不成?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出郡衙再说。听到前院的呼喝声,在后院仔细搜查的差役都赶去支援,趁着这个空档,我翻出丈高的院墙,终于逃了出去。
如今越狱之事提早泄漏,相信城门已经关闭,无法逃出县城。眼下只有先找个藏身之所,然后徐图后计。
环顾四周,全是屋舍,不知道哪一间是没有人住的。
小心翼翼的向前间歇性奔跑,没过半会儿,相中了一间没有院落的荒废茅草屋。够破败!应该没人。
走近才见屋门锁了,于是挥起匕首御掉窗户,钻了进去。重新装好窗户。
在屋里巡察了一阵,发现堂屋推了几口大箱,又摸了摸堂屋的案席。灰尘不轻,应该有许久没有人打扫了。想到白天最不容易行事,更不利于逃跑,加上一夜警惕未合眼,便到里屋番出衣箱里的棉被铺在榻上。尽管棉被有种长期没有晾晒的霉味,却比牢狱中的被褥好上了数倍。于是片刻后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睁开眼,窗户外还是亮的。因为初春的白天比较短,所以应该没有睡几个时辰。
“到里面再说!”声音粗野,绝对是位青年壮汉的声音。
开锁声传来,接着门被打开,又被合上。听脚步声,是三个人。
幸好他们在堂屋止住了脚步,堂屋与里屋也隔着一道不透明的灰色布帘。要不然,定然会发现里屋的我。
通过声音,辨别着他们的说话。
“怎么样?听说逃出来了。”声音粗野,原来是先前之人。暂且将他定为路人甲。
“是的。郡衙里的弟兄告之是在清晨越的狱。”声音有些猬琐,将此人定为路人乙。
“看你的神情,应该是抓到了。”说话的是最后一个人,定为路人丙。
路人乙答道:“没有抓到”
路人甲气道:“你哭丧着脸做什么?没有抓到岂不是更好?”
路人乙问道:“衙役满城搜索都找不到,我们怎么能找到?”
“啪!”
听声音应该是路人甲重重的拍了路人乙的脑袋:“傻啊你。他是躲在外面好找,还是我们去郡衙劫狱容易?”
“当然是劫狱难了。”路人乙喃喃的道。
“既然如此,咱们立刻去通知帮主,召集兄弟找人。”路人丙建意道。
“潘大哥,有件衣服放在里屋已经很久,我去取来。”路人乙道。
什么?他要进来?不禁将匕首挡在胸前。在这种时刻,我是千万不能动的,只待他进屋,再出奇不意从榻上跃起突施攻击,便有把握解决他。。
路人甲急切的道:“不用了,衣服有的是,回头穿我的。”
“这怎么好意思。”路人乙呵呵笑道。
“别罗嗦了,快走吧。”路人甲急道。
“嗯!抓到了他,唐门大小姐一定非常高兴,说不定会收咱们入唐门,那就够威风了。”路人丙以兴奋的口吻幻想道。
他们仨要抓的人好像是我?听到唐门大小姐的名头,我就更肯定了。想不到她居然有本事跟踪到这里,唐门的实力殊不简单。
三人相继而出,屋门重新被锁上。听脚步声远了,我便悄然起榻,透过窗户往外瞧。
窗户外依然是普通的街景,没有异常。走的倒挺快.
突然一把尖刀刺透窗布木架,像枪一样突刺了进来,若不是立刻歪头,真要被刺中了。
会是谁?难道他们并没有走?
尖刀抽去,同时屋门被大力的一脚踹倒了下来,三个人影立在门口。
惊下之余我握紧匕道,双眼死盯着帘布,只要帘布被有任何动静,就扑上去准备拼死一斗。
“刘备,乖乖受缚。”声音粗野,是被暂命为路人甲的人开的口。
一阵不该有的微风吹动挂着的灰色帘布,似乎可以听到帘布的轻飘声。透过帘布与墙壁的缝隙,隐约可见一名满脸胡渣的青壮年瞪着眼睛,一眨不眨。与他对视的瞬间,可以收到的唯一迅息就是对方绝不是一名普通人。
对于对方的喊话,我默不出声。
“出来吧,你逃不掉的。”路人甲劝道。
“良哥,你怎么知道里面有人的?”路人乙问道。
“堂案上有被人摸过的新痕迹,窗户上也有手印。”路人甲淡定的答道。
糟糕,真不该摸堂案!
“为什么肯定里面之人就是刘备?”路人丙问道。
“屋门上了锁,一个从窗户进屋的人,肯定不是善类,定然别有居心。我看到堂案有被人摸过的痕迹,说明他有警惕之心。堂屋的箱子上却没有手印,说明来人对箱子里放着什么东西并不感兴趣,所以进来之人不是小偷,那么他进来肯定是躲避的。眼下有谁需要躲起来?”
“大哥果然厉害。”路人丙赞完连道:“刘备,快快出来受缚。”
那个路人甲心思缜密,颇是个人物。既然被认出,沉默与否认都是没有用的。对于聪明人,我从不妄图欺骗他们。因为那是自欺欺人。
对方是冲我来的,这一场打斗已经无法避免。心里做好了生死一搏的准备。
“不知屋外是哪三位好汉?”
路人乙道:“好说了,在下巨马帮……”
“啪!”
是打嘴的声音。
“闭嘴!”路人甲喝道。“刘备,你若不出来,咱们可就冲进来了。”
“门都倒了,你们还不冲进来?”我大声回应道。
“大鼠、全福,咱们冲进去!”路人甲暴喝。随即有大踏步的脚步声传来!
“一群傻子!”不禁在心中暗笑。纵身冲向窗户,跃到了屋外。你们聪明我也不笨。Bye-bye了您咧!
忽然一把连环刀向脖子袭来!
晕!居然还有一人留在屋外。双脚趁势连续旋转,匕首护起脖子。
“叮。”
两人分开,距离七步对峙。面前之人正是路人甲,手握连环刀,气势不凡。
紧接着一胖一矮从屋里冲出。胖子外表憨厚,拿着尖刀却没添几分凶狠像,就像憨豆握着尖刀,很是滑稽。矮个长相和蔼,虽然年纪不小,但是丝毫没有成熟感,像似十三岁孩童。
“在下与巨马帮互不相识,更未与各位谋面,为何如此咄咄相逼?”
路人甲道:“阁下虽然与巨马帮无怨,但是拿人钱财,必然要做替人消灾之事。今日阁下若有不服,下辈子尽管再来报仇。”
“好大的口气。你确定今天一定可以拿住我?”先与他们胡扯几句,再寻机逃走。
“废话少说,刀下见真章!”路人甲大吼舞刀欲攻。
急忙制止道:“慢着!咱们都是江湖人,江湖事,江湖了。”经过刚才一试,他的刀法并不普通,而且他们是三个人,我万万不是敌手。况且我手中拿的还是匕首,怎么和他们斗?
“你也算江湖人?”路人甲讽刺的道。
“你是朝庭的走狗!”路人丙怒道。
“你们是不是江湖人?”
“我们自然是了。”路人乙急切的答道。
“我若不是江湖人,怎么会和唐门有恩怨?尽管我在朝中任职,难道官员就不能是江湖人了?”
“好像有些道理。”路人乙仿佛经过深思熟虑了一般才答道。
“是哦,你是江湖人。”胖子路人丙连道:“现在你是江湖人了,你想怎么着吧?”
“很简单。单挑!三场两胜。”
“潘大哥,我们答应他吧?若是不答应,被江湖中人知道了,我们还怎么有脸在道上混?”胖子路人丙道。
我摆出一幅无所谓的样子给路人甲看。你们这些自诩江湖人士最是讲江湖道义,绝对不会不答应。
现在该想想如何战斗才行。先和胖子打,再和矮子打,只要胜了这两场,第三场与路人甲的比试也就可以免了。
路人甲犹豫不决。
“想好了没有?如果你们愿意被江湖同道耻笑的话,我也无所谓。过来拿我吧,我是不会还手的。”
“大哥!”胖子急的满脸通红。
“三场两胜,我先来打第一场。”路人甲突然喝道。
“胖子,你们老大一出场,我肯定挂了。你可就没有机会上场了。你不想试试吗?”我使激将道。
“大哥,就让我试试,若输了大哥再上不迟。反正三场比试总要比完的。”胖子恳求道。
路人甲双眼出神的想了几秒钟。“你上吧。”
胖子路人丙大喜过望。轻轻甸了甸手中尖刀,大肚子都快乐歪了。
“大鼠,把刀借给他使使,免的说我在兵器上占便宜。”
“不用。”我急忙道。我本不擅使刀,匕首与尖刀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况且一寸短一寸险,怎知匕首不能克敌制胜?“来吧,别小看我的这把至宝匕首。”
“它是宝物?”胖子问道。
“当然,斩人无血,削铁如泥。胖子,你若只有一把刀,可就要小心了。被砍断了可是没的换了。”
胖子吃惊的瞄了眼手中的廉价尖刀,有些胆怯了。
“不用怕。根本不是至宝,瞧它暗淡无光,皓白中掺杂着暗点,只是普通匕首。不要被他吓到了。”路人甲说道。
“匕首这么短,若不是至宝,他怎么不愿意换成更长的尖刀?”胖子的声音颇不自在。
“胖子,至宝匕首来了!”我挥出匕首向胖子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