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夕今年已经二十多岁了,全村人都知道,这个略带腼腆的年轻人有一个梦想。
那就是当一个受人尊敬和爱戴的老师。
不过,所有人都不看好。
因为余夕书念得差,而且,文凭也不高。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死赖在家里,不肯跟着同村人出去打水泥工的,没人知道。
余夕听到大家的取笑,涨红了脸,却也没否认,“记好了!”
动作飞快的收起来,走了过去,让陈爱华跟余志哲过目。
陈爱华接过来看。
上面的字写得很是漂亮,又工整又利落。
唯二的瑕疵就是,出现了好几个错别字,还有几处句子带了语病……
陈爱华眼神一顿。
一直在旁边悄悄观察她神色的余夕就更紧张了,双手揪裤子都揪出了褶子来。
他是好不容易鼓足了勇气,才自告奋勇将记录的这件事揽过来的。
“志哲媳妇,你快看看余夕记录得怎么样?”
气氛发生微妙变化,村民们也嗅到了。
“余夕那小子就是个书呆子,整天就想着给娃娃上课,想当老师想疯了,要是没记好,你别跟他计较啊。”
说着又对余夕瞪眼。
虽然没再说什么,但那些眼神余夕懂,怪他没写好,拖了全村人的后腿,耽搁了余志哲上位救大家脱离恐慌的时间。
激动的情绪遭到了无情的打压,余夕垂下头,整个人像蔫了的花。
正要沉默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耳畔传来温温柔柔的女声:
“你叫余夕?字写得很好看。”
余夕猛地抬头,晦暗的眼神都亮了,脸和脖子也瞬间跟着红了。
半晌后。
他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很轻声,像是害怕惊动了天上人:
“真的吗?”
“余夕,做什么梦呢!志哲媳妇说的那是客气话,你听不出来吗?”陈爱华还没有回应,就有村民习以为常的打击起了余夕,“你的字写得怎么样,全村人谁不清楚?也不撒泡尿照照?”
余夕又沉默地垂下了脑袋,双手紧紧揪扯两边的裤子。
陈爱华听到村民的这些奚落,看到余夕垂头丧气,像霜打的茄子似的,眉头一下子皱得紧紧的。
这让她立刻想到了钱橙,连余夕这样土生土长的本村人,还是男孩子,他们就这样肆无忌惮笑话欺负了,对橙橙,可想而知。
怎么能让橙橙、余治跟余爱生活在这种地方?
余家村的面貌必须改!
陈爱华被自己的豪情壮志激动得心潮澎湃,正要说什么。
一旁,余志哲也已经看过了记录。
他抬眉说道:“我赞同我太太说的话。”
男人的嗓音平静而肯定,莫名带给人一种力量。
余夕闻言,飞快地抬起头来,诧异地看向余志哲。
余志哲迎着余夕的目光,“你的字写得很好,将来有机会,可以参加市里的硬笔书法比赛,进前十没有问题。”
余夕的呼吸顿时急促了起来,双手变双拳,一下子握紧了。
“真的吗?”他听到自己的声音颤抖的在问,“我真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