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消息,权胜男非常高兴。
如果袁志远明年可以调任回京,那么自己去香港读书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袁志远在京城和不在京城,完全是两种情形。
虽然奶奶嘴里不说,但她心里清楚,奶奶年纪越来越大了,有老年人共同的想法,那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无时无刻不出现在自己眼里。
霍雪桐眉眼俊雅如旧,笑意深深。
他比女友更高兴,再过半年,女友就可以长期居住香港了,虽然仍会两地奔波,毕竟首都有自己的父母兄嫂,也有她的家人,但生活重心会放在香港。
美好可期。
权胜男眼波流转,哪能看不出霍雪桐的想法?
于是,她抓着霍雪桐的手,“四哥,你看我打扮得合体不合体?”
夏淳和李千寻举办婚礼,他们得低调,不能夺走主角的风头。
霍雪桐比较好选择,就是中规中矩的西装,笔挺的黑色西装,外面穿着灰色羊绒大衣,越发显得他风度翩翩,出色得不可思议,只在领带和领带夹袖口上做文章。
夏家没落了,可夏老依旧在,婚礼仪式自有一定的规格。
“很合体,很美。”霍雪桐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言。
人长得漂亮,穿花棉袄都好看。
很多圈中老人都出现在婚礼现场,同一个圈子里的人都打扮得偏向朴素,当然,他们本来就很朴素,华丽装扮的都是年轻人。
除了钻戒和一副钻石耳钉,权胜男没戴其他的首饰。
妆容方面,她就擦了点护肤品,抹了点口红。
他们抵达时,婚礼还没开始,倒是见到很多圈子里的熟面孔,一边走向自家长辈,一边向沿途遇到的长辈打招呼,秦老夫人朝她招手,“囡囡,过来,这是你周……”
坐在她旁边的一位优雅老妇人含笑道:“不是你家老四的媳妇儿吗?叫我周伯母吧。”
“哦,囡囡快来,我介绍周伯母给你认识。”
听了秦老夫人的话,权胜男赶紧走过来,对不认识的老妇人道:“周伯母您好,我叫权胜男,您可以叫我囡囡。”
这位周伯母满头雪白,挽着极优雅的发髻,插着一支冰种满阳绿的翡翠簪子。
论年纪,她至少有九十岁了。
看长相,皮肤依旧白皙光洁的她,年轻时一定是位绝世美人。
穿着方面,她打扮得并不出奇,一袭简单的宝蓝丝绒旗袍搭配着一条黑色披肩,除了盘扣和镶边,没有任何装饰品,只有手上戴着和发簪相配的戒指。
一枚冰种满阳绿翡翠戒面的铂金戒指,灯光下,绿光流动,美不胜收。
如此简单的装扮,仍然雍容华贵,仪态万方。
周夫人拉着她的手,对秦老夫人道:“你家老四可真有福气,这么灵气逼人的孩子,世间少有,我见到就觉得心里格外喜欢。”
“我们老四当然有福气,不然怎么会遇到囡囡?”秦老夫人十分骄傲,接着道:“你是第一次见到我家囡囡,这声周伯母可不是白喊的,你不能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