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宝的老家在农村,相比较城市而言,自然而然地偏僻、落后。
权胜男和霍雪桐提前一天登机,早上登记,晌午下机,刚走出机场,就看到来接机的王大宝,原地又蹦又跳,拼命对他们挥手,脸上挂着傻兮兮的灿烂笑容。
“嘿,他是火眼金睛吗?一眼就看到我们!”权胜男嘀咕道。
霍雪桐含笑理了理她被风吹乱的秀发,没说她的出现,在这人流量并不是很大的机场里,不亚于一道光打破黑暗,带来光明,自然而然地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其实,霍雪桐本人也是所有人目光中的焦点。
这样一对俊男美女的出现,衣着时髦,让不少行色匆匆的人忍不住地停下脚步。
王大宝挺了挺胸膛,顿觉与有荣焉。
他的婚礼上能邀请到大师的光临,倍儿有面子。
就是大师身边这男的有点眼熟,在哪儿见过呢?如此优秀的男人,自己见过的话一定不会忘记,王大宝一边跑向权胜男一边思索。
有一种人,一看就是人上人。
就算穿着最简单的西装,也是会发光的太阳,刺目得很。
比如说,权大师身边的男人。
举止优雅,风度翩翩,五官长相无可挑剔,比电视剧上有钱有势的英俊男主角还好看一百倍,简直就是台言里才有的存在,而且是完美无缺的霸道总裁。
王大宝绞尽脑汁也没想起在那里见过这个男人,人却已经到权胜男跟前了。
“大师!”王大宝深深地朝权胜男鞠了一躬。
权胜男笑道:“明天就当新郎了,怎么新郎还得跑出来接客人?”
“新郎是明天当的,今天还不是!大师是我们家的贵客,当然得我和我爸亲自来接才能表达我们全家的感激之心,只是我爹脱不开身,只好我自己来了,还请大师见谅。”虽然被权胜男成为地主家的傻儿子,但人家王大宝可不是真傻。
权胜男理解,“马上就要当公公婆婆了,令尊令堂一定忙得团团转。”
“是啊,是啊,都忙得脚打后脑勺!”王大宝点了点头,马上感觉到自己应对得似乎不太对,赶紧道:“大师体谅我们,真是我们家的荣幸!我叫司机开车了,大师请上车,请上车,机场到我家里还有几十里的路程,现在回家,正好赶得上中午开席。”
同时,王大宝很机灵地接过霍雪桐手里的两个行李箱。
一个银灰色,一个粉色,款式一样。
“大师,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啊?我总觉得有点眼熟。”离得远看得不太清楚,离得近了,越看越觉得似曾相识。
权胜男笑道:“他是我男朋友,姓霍,你叫他霍先生就行了。”
“霍先生。”王大宝马上叫了一声。
霍雪桐从容一笑,朝他微微颔首,“恭祝准新郎官明日小登科之喜。”
“小登科是什么?”王大宝脱口而出。
权胜男之前还夸他应对得当,这下子就对他的满腹草包无话可说了,无奈地解释道:“小登科就是结婚的意思,他的意思是祝你明天大婚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