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最喜欢的科目当然是语文和历史了,本来就爱嘛!
地理也挺喜欢,只要没有那些个什么经度纬度的,又是季风又是云图什么的,她都是爱的。感觉自己生活在一个球儿上,可神奇可神奇了呢!
对语文的爱就不用说了,那是骨子里的东西。不光是爱读书,还爱写。每个月二十块钱的零花儿,全都花在买书和写字上了。
进城读书了就是这点方便,离新华书店进呀,书店里面还就是卖笔墨纸砚的小店儿,姐俩儿半个月回家一次,不回家的周末,就全消耗在新华书店了。黛玉又学会了一项新技能,就是蹭书。啥意思呢,就是待在书店里不出来,一直看看看,只看不买。真正买回去的书是精挑细选,还要精打细算,可着自己兜里的钱买。
黛玉还不光是看书,毛笔字也捡起来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没机会练,有点儿时间都练琴了。住宿舍之后,琴是不能练了,就开始写字。买了最便宜的两块钱一枝的毛笔,还有五毛块老大老大一张的半熟宣纸,回到宿舍自己裁成十六开纸大小一张张的。每天写一页。内容不定,有时候是别人的作品,有时候是自己的作品,写完了再配上一幅水墨画儿,连字带画儿一块练了。
她这小日子过得,别人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谁让人家成绩好呢。
黛玉人缘儿也好啊,好得她都觉得不真实的那种好。班里不管男生女生,一律把她当小妹妹待,老师们当家里亲闺女那么宠着。全学校都知道,一年五班有个林小妹,小天才,活得贼有气质。成绩超好,课余生活丰富多彩,脾气还好,给同学讲题向来有救必应。最最主要的,长得还好看呢。什么班花校花的,到她跟前一比,秒得渣都不带剩的,偏偏还没有嫉妒她,就是小萝莉,差着好几岁呢,根本嫉妒不起来嘛。那些班花校花级的小姐姐们不便不嫉妒,还特爱拿着零食到班上投喂,有的都追到宿舍了。这还得看小萝莉心情好不好,一个不高兴,投喂人家还不一定稀得理你。生气的时候,一帮子迷妹迷弟还都星星眼,觉得老可爱的,想捏脸。
搞得,林星也是十足十的美少女一枚,生生因为每天防着各种想组团偷她妹子的奇怪人类变成女战士,时不时的就有男生跑到她们班门口把饿狼传说那首歌改成恐龙传说。气死她了都。
读书、画画、写字,给姐姐和同学们辅导功课,走圈儿,偶尔还要应付音乐老师跟美术老师单独给布置的作业,黛玉妹妹的课余时间安排得太充实了,她都没时间提前学习下学期以及初二初三的课了。这么老多学科呢,她学得又深,跳级的事儿估计是到了头了。再加上林星也缺不了她这个拐棍儿,所以,还是按部就班的来吧!
两姐妹在城里的学习生活过得想当的顺利,每次回家的时候,林星还都亲自下厨给姐俩一人做一大瓶肉酱带着回宿舍吃,宿舍的伙食一言难尽,卫生到是没啥问题,就是内容,一点儿荤腥儿都不还有的啊,也是真的很对得起那一年一千五包三餐的费用了。这也算是唯一的一点小瑕疵的,不过这并不重要。
姐姐妹妹都进城上学了,林月一个人在家里上五年级,都急得不行不行的了。可是她的成绩跳级又跳不动,只能每天跟课本死磕,跟那个黛玉走了之后又开始称王称霸的小男生飚上了,比着学。出了林星被迫进城上学黛玉被迫直接升初中的事儿之后,两家算是结下怨了,他俩的比式就不光只是成绩的事儿了。现在,她身上还压着姐仨的仇得报呢!给孩子累得,也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