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是?”
林天打量着眼前陌生的地方,头痛欲裂,好像有人拿着钢筋在自己脑子里搅和……
他记得自己死去了,弥留之际,隐约看到窗外星光璀璨。
像是为自己送行。
现在……
“莫非穿越了?”
林天自语。
房间内空荡冷清,没有人能够给他答案。
恍惚间……
他想着自己的前世。
自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天才。
能够背诵上万本书。
过目不忘的同时,还能一目十行。
能左右眼同时观看两本书。
上百万字的小说,一个小时就能看完,然后一字不漏记在脑中。
看完将书扔了,十年后仍然能默写出来。
能将过去几十年里所有的音乐、绘画、影视、数字……所有细节复述。
在作曲、绘画、建筑设计、艺术鉴赏……拥有极高的造诣。
智商比牛顿、爱因斯坦还要高,与传说中达芬奇的220不相上下。
但有一句话说的好。
天才都是有病的。
自己病的更重。
从出生起。
就患上渐冻症。
没有学会走路。
一直在轮椅上度过。
二十岁的时候,已经连摇动一下手指的动作,都显得奢侈。
二十二岁的时候,生命走到了尽头。
本该如流星划过天空的人生。
终究仅是告诉父母,这世界他曾经来过。
……
自言自语没人回答。
回忆完前世,林天发现……
自己的身体能动了。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体会。
是掌控自己的感觉。
不像前世那般,如雾里看花终隔一层。
那时候,脑子明明很清晰,发出的指令,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到达身体。
林天尝试着掌控自己的身体。
像自己曾经看到正常人那般,学着迈动步子。
左脚,右脚,摆手……
他欣喜着,像是小孩终于得到了最喜爱的玩具。
生疏地走到镜子面前。
镜中,一副完全陌生的面孔。
头发略长,前过眉中分,橙黄色。
脸型不大,五官精致,面色白皙,十五六的年纪,脸上绒毛还没有完全褪去。
一个妥妥的非主流小正太。
身形高挑偏瘦,黑色的宽松衬衫显得有些单薄。
最吸引人的。
是一双眼睛。
漆黑,清澈,宛若夜光下的井水。
“这颜值,再苛刻的人,也得打九分以上。”
林天对着镜中的面孔微笑。
同时他确信,自己真的穿越了。
……
缓缓整理今生的记忆。
林天发现。
现在所在的星球,叫做蓝星,并非地球。
蓝星的发展历史与地球很相似。
历史、文化、战争、信仰……
荣耀,耻辱……
但蝴蝶效应的存在,又让很多东西变得面目全非。
一只南美洲的蝴蝶,煽动一下翅膀,就能够在北美洲引起一场龙卷风。
具体到两颗星球。
历史上一个微小的变化,就造成一些人或者事,注定会消失或者不再发生。
就如林天最熟悉的文学方面,龙国文化史中,有杜甫无李白,有老舍无鲁迅……
国外有莎士比亚,没有雨果,有普希金,没有泰戈尔……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
“与我而言,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世界。”
“上天给我再来一次机会,是要我弥补遗憾吗?”
林天缓缓伸出双手,拥抱星空。
这个动作很幼稚。
但他格外享受。
毕竟他从来没有做到过。
“有人说人一生会死亡两次,一次是心脏停止跳动,一次是世人忘了你的名字。”
“我经历过活着如同死了的日子,这次我要生如夏花之绚烂。”
“我要成为世界的焦点,往后十年、百年、千年,我要所有人都记得我!”
林天拿出手机,记下自己的目标。
第一成为世界的焦点,第二让世界永远铭记!
想着未来,林天却感觉头疼的越来越厉害,脑子越来越迷糊。
几分钟后,昏了过去。
……
第二天。
林天从梦中清醒,脑中痛不欲生的感觉退去。
整个世界变得耀眼起来。
他知道自己适应了这具新的身体,自此与前世告别。
他从床上做起,第一次仔细观察睡觉的地方。
高高的老双人木床,装着麦壳的绣花枕头,大红鸳鸯被,下面垫的是稻草。
地面坑坑洼洼,踩着膈脚。
墙壁上白灰脱落了不少,凌乱的挂历糊在上面,遮掩不住土胚外露。
房中的家具,老式的衣柜,漆面裂纹密布,一张木桌,满是岁月痕迹,桌前的长凳,粗糙划手。
这明显是一出山村清贫人家。
与环境相比,林天的穿着……
青灰色破洞牛仔裤,左膝、右侧大腿外侧,拳头大小的漏洞,白皙皮肤外露。
各国国旗花纹布满夹克。
脚下踩着一双左右不同的鸳鸯板鞋。
双耳还有大小不同的黑曜石耳钉。
整体形象就是一个都市新潮小正太。
这一身都是名牌,一套下来得大几千。
无论是林天的时髦造型,还是价格,都不是山村小朋友的穿着。
融合了记忆的林天倒是清楚眼前的情况。
原主人也叫林天,今年十五岁,父母是服装工厂老板,有过千万资产,从小吃穿不愁。
但是因为原主人父母非常繁忙,对他疏于管教,有时甚至一个月才见一次面。
这就造成了小学成绩原本不错的原主人,开始叛逆,和一帮不良少年混到一起……
喝酒、抽烟、染发……
逃学、打架、混迹酒吧……
现在被父母送到了一个叫做《变形记》的节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