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找刀手?找能杀妖怪的刀手?”
“那么,你有多少钱?”
一只掌上布满老茧的手伸出来,手中攥着一个瘪瘪的钱袋。
问话的人从这只手上扯过钱袋,然后打开看了一眼。
“十一个铜钱?你占理吗?我是说你有杀那头妖怪的正当理由吗?”
“那畜生杀了我婆娘!还抢走了我闺女!”
“哦,那很好,不要瞪我,我的意思是说钱够了,那,收你十个铜钱的牙钱。”
问话的人从钱袋里摸出一个铜钱放回到那只布满老茧的手中。
“拿着,去镇西头酒馆找阿狗。”
“放心,杀鸡杀狗杀牛杀老虎,阿狗什么都能杀,他是我们这儿最厉害的刀手!”
“你去酒馆——对了,与众不同你知道什么意思吧?嗯,就是和大家不一样,你去酒馆找那个和大家不一样的人。”
“那就是阿狗。”
……
阿狗是个孤儿。
之所以说他是孤儿,是因为他记不起自己的出身来历,也记不得自己的亲人。
阿狗脑子有病。
当然,这个病不是神经病的病。
阿狗是五年前来边荒混的,除了失忆之外,他那时还经常犯头痛。
因此他常常会拿一根布条勒在脑门儿上止痛,这一扎就扎成了习惯,从一头短发扎到了长发披肩。
刚来边荒的阿狗无名无姓,只会点极为粗浅的拳脚功夫,还老喜欢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出头,所以他经常被人打得象野狗一样惨。
阿狗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这么打着打着,阿狗竟然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这一片身手最好的刀手。
速度最快,反应最快,力量最大,身体最硬,跳得最高。
再没人能打倒他了。
后来甚至有很多老刀把子为他叹息,说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落在这地儿糟蹋了。
他也是无名小镇上唯一一个可以用一文钱请动的刀手。
……
聂阿贵捏着一个铜钱走进镇西头唯一的酒馆里,果然一眼就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那是个英俊得过份的年轻人。
剑眉,星目,鼻粱坚挺但不露骨,嘴唇棱角分明,整张脸的轮廓就如同大师细心雕琢出来的一般。
年轻人穿的是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袍,额头上扎着根灰黑色的布带,一头黑发随意向后披散,嘴唇边甚至还留着些凌乱的胡茬。
看上去虽然有些沧桑落拓,但眉目间自有几分贵气在,坐在酒馆人群中竟如同坐在王座上一般,分外醒目。
年轻人看着聂阿贵递过来的铜钱问道:“你要用一枚铜钱请我?”
阿贵连连点头。
年轻人又道:“我不是一个好人,但我是个讲道理的人。”
“一枚铜钱是请不到刀手的,但如果你有道理讲不出来,那我倒是可以去帮你讲讲。”
“你,有道理要讲吗?”
这年轻人脑子怕是有点问题!
聂阿贵被他绕得有些迷糊,索性把铜钱扔到桌子上吼了起来:
“一头牛!我养了十二年的牛!杀了我婆娘!还掳走了我闺女!你说我有没有道理!”
年轻人爽快地拿起了那枚铜钱,然后把它收进怀里。
他管这种一枚铜钱的生意叫‘一文钱的正义审判’。
在他那日渐模糊的记忆里,他家乡还有个词叫做‘中二’。
他的脑子当然没有问题。
失忆而已,又不是失智。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
边荒往西是一片高原,高原再往西叫做极西之地,那是大雪山妖庭所在。
离妖族领地这么近,偶尔出现些生出灵智的小妖实属正常。
阿狗来边荒的第三年就曾经打死过一头祸害了半个村子的虎妖,无名小镇上如今还有人把他叫做打虎将。
其实比起虎妖狼妖来,那些家养的牲畜,与人接触久了,又到了一定的年限,反倒更容易生出灵智来变成妖怪。
这类小妖怪一般并不怎么厉害,边荒也极少有会施展法术的厉害妖怪出现。
但聂阿贵家的这头牛妖是个例外,它不单止会施法掳人,还能化作人身。
这应该是一头资质非常高的妖怪。
嗯,可能还是一头很好色的妖怪,因为阿贵说这头牛好几年前就爱用角去顶洗澡间的木门。
心念不正,所以作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