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
这个时候,覃洁放在桌面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们法师可以经过申请获批灵魂出窍来到地府,且我们可以施展法力让自己的衣服出现,当然也可以让自己的随身物品也变出来并带到地府(当然不是原来那个实体手机),同理,覃洁作为死神也可以“带”她在地府的物品去到人间。
我们越过阴阳界限之后所“带”的移动终端设备可以通过在边检站设置的加持了法力的基站,转化为信号与另一个世界联系,当然这是会受到监控的,且监控人员的级别很高,我们办的这个案件在他们那不算啥。
以上就是覃洁的手机在哪里都能接听的原因。也许会有人问,那带实物行不行,当然行,法力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嘛,不过我现在还做不到带实物到地府,当然也远没有这个资格,连韦锦这样的都没有,起码要到大死神或者大法师的等级才有资格且有能力做这些。
此时覃洁拿起手机一看,说道:“是队长。”
说完,她左右查看一番,小声说道:“你法力比我强,屏蔽声音外泄防止窃听。”
我点点头,说道:“那我先去叫服务员先别上别的菜,等我们叫再上,免得说一半闯进来。”
说完,我走出包厢和服务员交代几句,然后关好门回到位置上坐好,发动法力将这个包厢屏蔽起来,让外面法力比我低的死神或者鬼听不到我们说话。
这个时候因为覃洁没有及时接听,韦锦那边挂掉了电话,接着,覃洁回拨过去,接通电话后再按下免提健,韦锦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怎么不接电话?”
覃洁说道:“刚才韦策清场去了,我们在吃饭。”
韦锦说道:“哦,这样做得对,你们进展如何?”
覃洁说道:“我们扫描到的两姐弟记忆都显示是意外事件,具体来说,当时两姐弟在阳台玩儿,他们家一只猫跑到了厚厚的玻璃栏杆上,然后弟弟想去把猫抱下来,猫掉到栏杆外面被玻璃缝隙卡住,姐姐站到椅子上叫弟弟抱着她的脚,半个身体越出玻璃栏杆去救猫,这个时候玻璃忽然碎了,姐弟俩和猫都掉到楼下摔死。”
韦锦说道:“玻璃忽然就碎了,你们不觉得蹊跷吗?”
覃洁说道:“是的,非常蹊跷。”
韦锦说道:“我们收到新的命令,明天白天有上头别的人间部门去山都勘查现场,我们晚上才能去事发地看看,你们先在地府待着,看时间差不多了你们再从重庆出发,明天晚上八点在事发地楼下集合。”
我说道:“他们那么不信任我们的,还派别的部门参与。”
韦锦说道:“现在这件事引发了很大的议论,还已经被外面说我们的民风不好,重男轻女什么的。所以要多方面介入,看哪个部门先查清楚,这样才能平息舆论。”
我说道:“不是姐弟俩都死了吗,怎么还扯上重男轻女了。”
韦锦说道:“阴谋论呗,说本来想害死姐姐的,弟弟不小心跟着掉了下去。”
我说道:“不管怎样,查清楚才能堵住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嘴。”
韦锦说道:“是的,现在时间还够,覃洁刚好可以在地府华中市探亲访友,顺便带着韦策见见世面。”
我笑着说道:“她已经带我在地府吃吃喝喝了,还带我见了前男友,哈哈哈。”
覃洁锤了我一下,说道:“别胡说,是追求者。”
韦锦说道:“哈哈哈!回来再八卦,好了先这样,你们明天别迟到!”
挂掉电话之后,覃洁白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个大嘴巴!嘴上怎么没个把门的!!!”
我说道:“队长又不是外人,说说怎么了。”
覃洁说道:“那我回去也要说你在这里当过我男朋友!还是你自己提出来的。”
我说道:“那只是冒充......”
覃洁说道:“我不管,你自己去解释。”
我说道:“我错了还不行吗姑奶奶!”
覃洁说道:“那你要请我喝酒。”
我说道:“在这喝?”
覃洁说道:“是啊,先在这点瓶茅台,然后姐姐带你去酒吧嗨一下,酆都到山都我们可以找只倒霉的鸟儿飞过去,所以我们明天下午再离开地府都来得及的。”
我说道:“我在这里可是一分钱都没有。”
覃洁说道:“我有啊,我先买单,回到人间后你拿人民币还我。”
我说道:“......那行吧,在这里喝酒的经历不多,试试也好。”
说完,我站起身走到门边打开门对门外不远处站着的服务员道:“服务员!过来一下!”
等服务员走过来,我说道:“可以继续上菜了,还有再点一瓶贵州茅台酒。”
那名长相乖巧的女服务员说道:“先生您是要哪一年的茅台,我们这里有今年出厂的,还有依次排到五年前的,价格都不一样的哦。”
覃洁在里面喊道:“要五年前出厂的!”
“......”
接下来,服务员先是将还没上的菜一一端上来,我看了一下,阳朔啤酒鱼、瑶家手工自磨豆腐酿、永福腊味拼、荔浦芋头煲,不错不错,都是我爱吃的。
接着,她们又拿来一瓶2002年出厂的贵州茅台酒,开封后给我们倒到小酒尊中。
等服务员离开,我一脸疑惑地说道:“这些玩意儿该不会真的是从人间带来的吧?看起来也是一模一样。”
覃洁说道:“还烧过来的呢!你想多了,有特权的大死神还有阎王她老人家是可以带实物过来,但带过来我们这种小角色也配享受?这是在这里仿制的厂酿造的,跟这个饭店也是仿制的一样。”
我说道:“卧槽!这可是妥妥的侵犯知识产权啊!”
覃洁拿起自己身前的小酒尊给自己的小玻璃杯倒上酒,说道:“爱喝不喝!读法律读傻了都,有本事叫他们来地府告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