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花魁之死

于诗薇端坐在锦绣毯毡上,两名男子撤去了茶几换上较为宽大的四方矮腿桌,左右两名少女将食盒中精致菜肴一一摆放在桌面上,同时在每人身前放了一坛绿衣酒。

三人静静地看着众人有条不紊的准备着美食,待所有餐具准备停当后,两名少女躬身后退,直到在门口两侧站定,于诗薇适才轻柔的说道。

“三位公子,眼下也到了晚餐时间,小女子擅作主张,略备薄酒算是为几位践行。”

李青山眉头一挑,对于眼前这位牡丹国色的女子说不出喜恶,只是这番热情对于慢热的他来说实在有些不太习惯。

王扶桑轻摇折扇,闻言刷的一声合上折扇,握住折扇双手抱拳双眼含情的看着于诗薇,略做欠身后说道:“有劳于姑娘了,不过践行二字从何说起啊?”

于诗薇脉脉的望着王扶桑,竟一时有些娇羞,她停顿了几秒后有些难为情的说道:“说来惭愧,适才奉北老之命前来结识三位才俊,行至门口时听闻三位正在谈话,便不好叨扰,如此便不太真切的听闻了几句……实在抱歉。”于诗薇没了微笑,面露自责之色,惹得白中夏一阵心疼,忙说道。

“不打紧,不打紧。”

王扶桑神色一禀,并无半点责备的意思,反而露出赞赏的目光。

“于姑娘如此坦诚,令在下佩服,本是无心,姑娘不必自责。”

于诗薇闻言微微欠身,接着玉手轻轻拨开绿衣酒坛上的红绸塞,一股馨香瞬间逸散开来,还未品尝,味蕾已经活跃起来,令人口齿生津。

于诗薇起身,双手捧着绿衣酒,丝滑的淡蓝色长裙缓缓拖过锦绣地毯,从左侧王扶桑开始,向每人杯中斟满了绿衣酒,待她回到作为后,那股似有似无薰衣草芬芳依旧停留在空气之中。

“三位郎君,此第一杯,诗薇欢迎各位莅临芙蓉楼,能有幸认识你们,是我的荣幸。”于诗薇右手执杯,左手作拦雀般轻轻挽着右臂下垂的长袖。

三人举杯相迎后,于诗薇左手袖袍半遮面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绿衣酒入口,绵柔温润,一股酒香渐渐涌入鼻腔,入喉后酒味醇厚通透,倏而回甘。

“好酒!”李青山轻掷杯,不由的赞叹一声。

“李兄也是爱酒之人?可知这是何种酒啊?”白中夏温和的笑问道,举手投足间与之前的谨小慎微大有不同,俨然有了氏族公子的翩翩风度。

“初入江湖,以前喝过几次山野老泉,算不得知酒之人,敢问白兄,这是何种酒啊?”李青山看破不说破,顺着白中夏意愿问了下去。

王扶桑一饮而尽,只觉得酒还顺口,至于优劣嘛因为没有比较,便饶有兴致的看向白中夏。

白中夏悄然坐直了身子,向李青山递去一个赞赏的眼神,大抵是说你小子有眼力见儿。

他微微清了一下嗓子,悠然说道:“酒粮食之精华也,那些文人墨客诸多吟咏暂且不论,就说这酒,在我们华阳王朝有四种美酒,分别是:春晚杏花酒、江南女儿红、芙蓉绿衣酒、寒梅橘子酿。

四种酒里杏花酒度数最低,是晚春采摘杏花而酿造,仲夏辅以冰块,清凉爽口,解暑必备佳品;江南女儿红又名花雕,属于黄酒类,顾名思义产自华阳南海沿岸的城池,酒色呈浅褐色,酒浆色泽靓丽通透,入口轻柔伴有淡淡烟熏味,以密封窖藏者上佳。

而我们所喝的绿衣酒算是度数中等,也兼容前两者优势,产地嘛正是我们此时所处之地,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绿衣酒用三七新旧高粱发酵酿造,工序繁杂,产酒量却不高,至于品质,你们刚刚喝过了,想必心中已有定论。”白中夏说起绿衣酒,优雅的扶起酒杯,朝三人一一示意,四人举杯一饮而尽。

白中夏浅浅的吸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此酒第一杯开嗓提神,仿佛为你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第二杯入喉,则犹如巍巍高山,袅袅如苍烟,丝竹之音不绝于耳,喝的是意境。

且说这寒梅橘子酒,传言是一位百岁老人,大雪纷飞日于湖心亭独钓,湖边寒梅傲雪甚是鲜艳,老者因寒冷而煮酒,所带的正是冬日里酿的橘子酒,酒随温火慢慢升温,香气也随之扩散,正值朔风吹来,梅花翩然起伏落入橘子酒中,老者不去理会,待酒温合适后,倒了一杯橘子酒入竹筒之中,缓缓饮尽只觉豁然开朗,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于是结庐无人之境,终日煮酒烹茶,历时三年,寒梅橘子酒成,老者也大限将至,于是将酒方公布天下,成了世间美谈。这寒梅橘子酒啊,我每年都有亲自酿造,几位择日得空,定要赏光至寒舍鉴赏一番。”白中夏侃侃而谈,三人也是注目倾听。

待他说完后,众人依旧默默看着他,他略微尴尬的一笑。对着于诗薇问道:“于姑娘,在下所言可又差错?适才心血来潮,献丑啦。”

“公子说的不差,想来也是识酒爱酒之人,小女子见识浅薄,可惜只喝过绿衣酒这一种。”于诗薇谦逊有礼的说着。

“唉,如此正好,我在城郊有草庐二三,待我们从北境回来以后,约定一叙如何?”白中夏顺水推舟,终于被他逮到了时机。

李青山轻咳一声,眼神瞟向王扶桑。王扶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两人相顾无言。

只见王扶桑缓缓举起酒杯对着于诗薇朗声说道:“于姑娘,早就听闻芙蓉楼里有一位绝色佳人,今日一见真是倾国倾城,谪仙下凡。”

于诗薇轻举酒杯,听闻王扶桑的夸赞,眼神之中多了些笑意,脸颊也泛起淡淡红霞,娇羞的说道:“公子谬赞了,区区色相何足道哉,在这世间是祸不是福啊。”

于诗薇闪过一丝惆怅。

“哦,于姑娘此话是另有深意啊,莫非还有人敢对你不敬?”白中夏立刻关心的问道。

于诗薇微微向白中夏欠身。:“公子调笑,我本误入凡尘,此身卑微岂敢奢求他人尊敬,今日见着各位公子,皆是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不由得羡慕罢了。”

王扶桑看着于诗薇的一举一动,果真是令人黯然销魂啊,她若是男子,能不心动否?

“于姑娘,恕我直言,今日你精心准备了这么多的美酒佳肴,想来不单单是结交而已吧?”李青山放下手中的筷子,他无心看美人,在他们说话之间自顾自吃着,如今也差不多半饱了。

于诗薇闻言,面色微微一颤,随即恢复如常,她双手成掌重叠向下,低头额头贴在手背上轻轻一揖。

“姑娘若有难言之隐,可不必说,何故行此大礼。”白中夏刷的一下起身,因为此礼是赔罪之礼,他可不愿受美人此礼,好不容易的套的近乎,可不能白瞎了。

“白公子勿怪,侍薇确实有事相求诸位,还请诸位见谅。”于诗薇缓缓起身,十分认真的说道。

白中夏闻言这才安分坐下来,一双眸子死死盯着李青山,他看出来了,两人中可能这个吃货更能做得住一些。

李青山见状,独自饮了一口酒,说道:“于姑娘且说来听听。”

于诗薇点头,举起酒杯再敬三人:“诸位,若能助小女子达成心愿,我定肝脑涂地,涌泉相报!”

几人一饮而尽,于诗薇娥眉微蹙,悲从中来。

“侍薇本是若儿贝利大草原的人,父母也管理着一个小部落,自幼也算是衣食无忧,可是在我十岁那年,华阳与草原交战,我的部落又处在两军交锋的中间,铁蹄之下,一夜之间部落毁了,人也没了,小孩儿都成了奴隶被运到了中原,如今已有十五年了,这些年来我无时无刻不想回去,倒不是芙蓉楼待我不好,反而他们对我有养育再造之恩,只是为人之女不能尽孝已是大罪,父母亡魂无人祭奠缅怀更是不赦,我只求薄酒祭天,告慰亡魂,再看一眼草原。”

于诗薇起初还娓娓道来,渐渐哽咽,接着便是梨花带雨。让人心疼不已。

“莫非芙蓉楼不允?”王扶桑问道。

于诗薇摇头:“不是,只因当今圣上胞弟靖安王,出了这芙蓉楼,我这金丝雀没有华丽的囚笼保护,只能任人鱼肉。见两位身手不凡,令北老都赞不绝口,又因此去正好同道,所以呢冒昧想与诸位同行,并祈求护卫一二,我定倾囊相报!”于诗薇十分认真的说道,眼神中没了平日里的不食人间烟火,多了些祈求。

“这似乎不太好办啊,众目睽睽之下,又如何带你出去?并且是要与皇帝的弟弟为敌。”王扶桑淡淡的说道,仿佛只是在陈述利弊,倒是没把皇帝什么的放在眼底。

“既如此,我只当是诸位郎君答应了,诗薇再次先行谢过,再饮一杯吧!”于诗薇眼神中透露着决绝,她虽无一丝功力,此刻李青山与王扶桑却能清晰感受到,她周身的气机变了。

四人一饮而尽,杯未落下,只听砰的一声,阁楼金丝楠木门嘭的炸裂,门口两名侍女白皙的脖颈间留下两道微不可察的血痕,一道黑影直扑众人而来,白中夏一个翻身将于诗薇一拽两人掠开靠在轩窗旁,寒光迎面而来,只见李青山轻轻放下酒杯,双指夹住桌上掉落的一颗花生米,随意一弹。

嗖的一声,一道流光闪过,那残影般的黑衣此刻刷的一声倒飞而去,手中三尺白刃扎进木梁上,嗡嗡作响,而那刺客眉心一个手指头大小的黑洞,缓缓流出一股鲜血。

几乎同时间,于诗薇袖中滑落一把七寸匕首,被她紧紧握在手中,猛的朝自己胸口扎了进去,白中夏被吓了一跳,只见于诗薇皱着眉头左手竖起食指做了一个噤声的姿势。不等白中夏发问,握着匕首的右手猛然拔出,一股鲜血涌出,将一身淡蓝色的长裙染的幽黑。

“公子果然厉害!”于诗薇额头渗出无数米粒般大小的汗珠,不过她只是娥眉微蹙,还不忘夸奖李青山。

李青山蓦然瞟了一眼于诗薇,并未搭话。

“姑娘也是女中豪杰啊。”王扶桑应了一声,警惕着周围,这名刺客想来也不是一般人,因为他的身上真气已是练气三重,莫非是北冥刻意试探?王扶桑心思深沉,警惕着还有后手。

“带我走吧。”于诗薇有些喘息的说道。

“于姑娘,眼下我们好像也没得选了。走!”李青山大喝一声,迅速封住于诗薇大穴,喂她吃了一颗丹药,王扶桑真气散开隔绝了外界环境,一阵白雾弥漫,三人冲破阁楼而去,待烟尘散去,四人已经身在十里之外。

于诗薇昏迷了过去,王扶桑背着她,李青山抓着白中夏,对于白中夏来说,可以说是惊魂未定,他不由得去想,这真的是人的速度吗?练气三重竟然恐怖如斯。

距离芙蓉楼外五十里,城郊草庐,白中夏打开房门,没想到“再约”来的如此之快。

芙蓉楼里炸开了锅,一个惊天消息迅速传开,华阳四大美人之一,芙蓉楼花魁于诗薇遇刺,生死未卜。失踪之前与百晓生白中夏和另外两名神秘少年一起饮酒,四人皆不知所踪。

悬赏令连夜贴遍了雍州城,三人画像惟妙惟俏。

而此刻,于诗薇已经脱离了危险,已经平静的睡着,白中夏哭丧着脸走了回来,李青山与王扶桑坐在草庐院中的石凳上,夜色漆黑如墨,无风无雨无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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