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慕鼓觉得许诺和芙殇两人,压根不合适,芙殇性子既冷且暴,本以为许诺是一个冷静内敛兼沉稳大气的主,却不想这家伙竟是一个愣头青……
依慕鼓说,芙殇就是那种恨嫁女,没有哪个男人能入得了芙殇的法眼。芙殇的性格偏强,身份高贵,眼光自然挑剔,况且,这个女人心里还惦记着叶老板……
在魔鬼城堡的时候,芙殇曾对红柳讲过十万年前的往事,欧阳千里和方媛曾躲在一边,听到了一些。就在前不久,他找欧阳千里喝酒的那个夜晚,他才得知,芙殇和叶轻船之间,竟还有这样的一段陈芝麻烂谷子的俗事。
确实是很俗的桥段,但也足以说明,芙殇的眼光着实挑剔的紧,但天上地下也只有一个叶轻船。如今好男儿虽然遍地都是,但能够与叶轻船比肩的,怕是连一个都找不出来。
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叶轻船啊!
想到这里,慕鼓的嘴角就弯了起来,叶轻船是独一无二的,慕三公子何尝不是?像慕三公子那般赖皮的二世祖,玩世不恭肆无忌惮不可一世,本该令整个世界都感到深恶痛绝,但结果却恰恰相反。
慕鼓喜滋滋的琢磨着,能将二世祖的闲名玩转到这种高度的,怕是也只有慕三公子一个了。
但许诺和叶轻船之间,却几乎没有可比性,在慕鼓看来,许诺虽然年少有为,但与叶轻船相比,那就差远了,哪怕许诺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是追不上叶轻船的。
芙殇喜欢叶轻船,叶轻船的心里却只有莲霜。这样的关系,显然在很早以前,就存在了。哪怕后来芙殇放下了执念,欲和一直喜欢自己的子夜相守一生,但人家子夜也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人家可是跟随顾念多年的心腹大将。
说来说去,芙殇有明确的择偶标准,她的心里有自己憧憬的白马王子的样子,虽然王子的轮廓还不够清晰,但她心里早已勾勒多年,想来和叶轻船的气质神韵,该有七八分神似才是。
但许诺的气质神韵,哪里能够和叶轻船相提并论?
性子柔一些的,压不住芙殇;能压得住芙殇的,芙殇自然受不了。这是一道无法攻克的难题。
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一物降一物。
倘若芙殇和许诺在一起了,慕鼓都可以想象出来,他们那鸡飞狗跳的将来。
看究竟,是道高一尺,亦或者,魔高一丈。
再看许诺时,慕鼓的目光里便多了几分探究,一边看,一边将许诺与自己脑海里的画面逐一重叠,经过一番琢磨印证后,慕鼓看着许诺,哈哈大笑起来。
许诺吼完慕鼓,心里就后悔了,正思量着要不要先跟慕鼓道个歉,为了自己的美好未来,偶尔低头未尝不可,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当他将目光落在慕鼓的脸上,他就觉得慕鼓的表情似有些不对,一会儿喜,一会儿忧,一会儿神采奕奕,一会儿唉声叹气,不一会儿功夫,慕鼓便将目光定定的落在许诺的脸上,这一看,便是许久。
许诺略感疑惑,复又觉得慕鼓的目光忒不对劲了些,也不晓得慕鼓正在打什么鬼主意,尤其是那个“鬼”字,一经迸出脑海,那不自在的感觉愈发的强烈起来,并一发而不可收拾。
鬼啊……
许诺平生最见不得这个字眼,冰河公园平日里阴森幽怖,远远的都能感受到一股鬼气,他从来都不去那里,那日若不是因为叶平安,他怕是这辈子都不会去那个地方,并且还在那里吹了大半个晚上的冷风,直到看到叶平安平安上岸。
此时慕鼓的目光,幽冷幽冷的,便像极了电视剧里的鬼魅,让他的心里没来由的的慌,却不料就在此时,慕鼓竟哈哈大笑起来。
许诺瞪了慕鼓一眼,恼道:“笑、笑什么?”
一句话说出口,许诺才发现自己竟然有些结巴,这种事发生在他的身上,着实有些不可思议,就是当年令他一战成名的巴黎服装秀,他都能够言语流畅,应对自如。然,如今他只是面对慕鼓一个人,竟是两股颤颤后心发冷……太丢人了。
慕鼓复又大笑几声,直抒胸臆后,道:“没事,我就是觉得,你竟然对叶小姐一见钟情,这件事情,很有意思。”
许诺不明白:“什么意思?”
慕鼓直言不讳的道:“一想到你和她在一起的画面,本少就觉得很有意思……”
许诺还是不懂,慕鼓到底是什么意思。
慕鼓自然不会解释给许诺听,但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觉得自己有责任竭尽所能,帮助许诺抱得美人归。
君子好成人之美嘛。
……
且说红柳,辗转反侧,一夜未能成眠,只是小憩片刻,东方便已起朝霞,她从舒软的被窝里钻了出来,洗漱完毕后,换了一件宽大的毛衣,寻了个袋子,将欧阳教授给的那块木头装起来,便径自出门去了。
北里小区虽地处繁华,却被单独的开发出来,仿佛遗世独立般,自成一片净土。
北里小区还在沉睡,然小区外面已经热闹起来,公交站那里已经等了许多人,有赶着上班的年轻男女,也有出门锻炼的老头老太,卖早点的地方总是排着很长的队,生意很是红火。
红柳也与大家等在一处,看上去一点也不起眼,没过多久,她要等的公交车便缓缓行来,她与大家排着队上了公交车,车上已经没了位子,她寻了一块地方站好,一个人便发着呆,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直到车上的人已经所剩无几,有一个老奶奶好心提醒道:“姑娘,你快最下吧。”
红柳才从沉思醒过神来,她微笑着道了声谢,低头看公交行了什么地方,前面便是万夫山,龙苑小区四个大字在晨光中分外醒目她就住在这里。
她,便是芙殇,叶平安。
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何一定要到这里来,但这个时候,她哪都不想去,脑海里突兀蹦出芙殇的脸来,她便来了她这里。
她之所以知道芙殇在这里,是因为芙殇那日高兴的时候,曾于她提起过,邀她有空去她那里玩,想来芙殇也就是随口一说,好巧不巧的,她过耳不忘,便记下了。但紧接着,两人便闹了不愉快,说起来,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
但如今,她却想要来她这里,静静心。
红柳在小区的门口买了豆浆和油条,想了想又拿了几个肉包子,便一路向着芙殇所在的那栋楼小跑而去,进了楼门,正巧有电梯下来,她便钻进去,直奔十九楼。
站在芙殇的家门前,她的心情莫名其妙的好了一些,遂,她抬手敲了敲门。
清脆的敲门声在楼道里飘荡开来,不一会儿,门便开了,芙殇站在门口,脸色有些难看,语气也不大好听,她扫了红柳一眼,不咸不淡的道:“是你啊?你来干嘛?”
红柳也不计较,扬了扬手中的豆浆油条肉包子,道:“一起吃早饭吧。”
芙殇一般是不吃早饭的,自从来到凡界后,芙殇就没有吃过早饭,不光是早饭,一日三餐,她都没好好吃过,反正她也不饿,但她却非常喜欢捣鼓厨艺。所谓厨艺,好歹也有一个“艺”字,但芙殇却悟不透其中的精髓,只“厨”不“艺”。
如今在网络上又认识了几个朋友,在大家孜孜不倦的热心教导下,芙殇的厨艺还是有所进步的,但总归做出来的菜依然一塌糊涂,既不堪入目,更不堪下口。
前天叶轻船来看她,她便想要做几道菜给他尝尝鲜,但叶轻船见她在厨房捣鼓的费劲儿,就亲自下厨,她坐在外面等着,不一会儿功夫,香味而儿便自厨房溜出来,钻到她的鼻子里,当真令人垂涎三尺……
后来,叶轻船又给了她留下了许多钱,并告诉她钱该怎么花,比如买衣服,从几十到几百几千,甚至几万几十万的都有,让她对凡界的消费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芙殇才知道,原来两百万能买好多好多的东西,远不止几杯咖啡,那两百万来喝咖啡,那简直亏大了……
再说了,她若是想喝咖啡,便让红柳请客呗,反正那咖啡店是她家的,她想喝多少便喝多少。只想一想到那天晚上,由于自己太任性,竟把那小丫头给惹生气了,她堂堂一个公主殿下,总不能再厚着脸皮,向人家讨咖啡喝吧?
昨晚又在厨房捣鼓到大半夜,一大早的便有人敲门,真是天理难容,她自然不大高兴。结果开门一瞧,正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儿,她着实有些高兴,但又不好表现的太过明显,只好装模作样的摆起架子,故作冷淡的问候着。
其实,她觉得红柳这人还蛮不错的,好歹不记仇,那天自己才吃了人家烤全羊,又拿了人家的手机,自己还故意刁难人家,这也就罢了,如今更是登门致歉来了。
虽然红柳只是带了早餐,一句道歉的话都没说,但芙殇就是这么理解的,心照不宣嘛。凡界不是有句话吗?懂你的人,无需解释,不懂你的人,解释干嘛?她不说破,自己也不点破,心知肚明不就行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