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那个叫老六的线人!

翌日。

“苏姐···谈对象了?!”

洛市警察局。

马鹿打着呵欠走进办公室,听到一个十分离谱的八卦消息。

洛市警局经济科工作狂人,数次立下大功的优秀警察,洛市最年轻的一级警员,洛市警局一朵金花,苏栎,谈对象了。

而且!

“还是苏姐主动出击的?”

马鹿实在是不信。

虽然苏姐没说不谈恋爱,

但主动出击去追求一个男生。

这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苏姐颜值顶尖,能力顶尖,背景顶尖,性格也好,追求者不能说上百,但拉出来绝对有一个加强排,其中不乏优秀者,甚至有白手起家资产过亿的天才。

有必要自己主动出击?

开玩笑也不动动脑子。

“对啊。”

“苏栎自己说的。”

同事一句话,堵死了马鹿的一切反驳点。

人家自己都承认了。

沉默地看了一会,几乎从来不谣传八怪消息的同事,马鹿心里艰难承认了了这个不可能的事情——苏栎谈恋爱了,还是苏栎主动出击的。

“谁?”

“谁?!”

随后,马鹿八卦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作为一名警察,还是最苦逼的缉毒警,马鹿虽然心里喜欢苏栎,但毫无恋爱的想法。

暗恋最香!

谈恋爱结婚什么的,太麻烦了。

不如好好玩游戏,好好抓犯罪分子,好好享受生活,有假期就回去陪陪老爸老妈,或者骑着摩托去浏览每一片国土。

至于成家立业,承担老爸老妈期待的事情,就交给老哥了。

他遗产都给侄儿。

至于养老,他天天熬夜,能活到老?

根本不需要好不好!

完美!

“不知道。”

同事翻了翻白眼:

“我也想知道。”

他的人生格言是从来不背后谈论别人,从不八卦任何事情,但苏栎主动追求一个男生···这一刻,他理解,为何八卦是人类共同的爱好了。

破功了!

如今看来,不是他不喜欢八卦,而是没有遇到他喜欢的八卦。

“保密工作这么好?”

马鹿诧异。

“嗯,说是前天是去和男方见面,好像还送了礼物,据说是一辆跑车。”

同事压低了声音。

“我艹!”

马鹿留下了羡慕的口水。

苏姐简直是完美女友啊。

颜值不用说,背景也不用说,平时工作忙,有的是自由时间,性格也稳定,不知道便宜那个小子了。

“马鹿。”

就在两人八卦的时候,大队长走了进来:

“你准备一下,去抓捕王胖。”

由于在24—115缉毒案中,他表现出色,此时他已经是一位探长了,可以单独指挥执行任务。

“王胖!”

马鹿目光一凝。

王胖!

洛市本地的毒贩!

此人曾经制造贩卖过土质白粉,以及打架斗殴,抢劫等犯罪,一直被洛市警局追捕,但此人行踪不定,一只没有抓到。

已经四年了。

没想到这次居然有线索了。

“居然就在洛市白云区。”

马鹿目露诧异。

王胖居然就在白云区。

“谁提供的线索?”

马鹿问道。

为何四年都没有抓到王胖?

此人在第一次犯案之后,逃脱了公安的追捕,后续迫于国内的对犯罪高压就没有再犯,一直隐姓埋名,他们始终没有找到。

“老六。”

队长回答的语气也带着诧异。

“啊?”

马鹿傻眼。

虽然在24—115案件中,感受到了这位大神的能力,但他没想到,居然连隐姓埋名四五年的罪犯,也找到了?

这位大神,还真是···

“厉害!”

马鹿竖起大拇指。

抓到这个陈年旧犯,对他们也是好事,年终绩效评审也会加分。

“不止呢。”队长继续说道,语气依旧带着惊叹:“那位老六,还提供了其他十五个逃犯的具体位置,都是积年逃犯。”

随着红隼空军的巡逻,发现的逃犯进一步增加。

“嘶··”

马鹿倒吸一口凉气。

是谁,又是什么手段,能一次性找到十五个逃窜几年的逃犯?

能找到24——115大案线索,可能是某个潜伏在骨火帮内的线人,但一次性找到十个潜藏数年的积年逃犯,又该是怎么做到的?

马鹿连想都想不到。

不由得,马鹿又想到了一个人。

诈骗之王。

俞江诈骗案中,让被通缉的刘珍珍主动交出三千万的,号称诈骗之王的人,

至今马鹿都不知道,这位神秘的,所谓诈骗之王,到底是如何让刘珍珍主动将三千万资金打入被诈骗家属的账号的。

他想都想不出来如何做到的。

只能说,

现实有时候,果然和小说一样离谱。

···

白云区。

109特大诈骗案的主犯之一,刘珍珍来到了洛市白云区。

她戴着墨镜,穿着风衣,优雅的走下了一辆·····面包车。

虽然109特大诈骗案她收获三千余万,但奈何最后被神秘的所谓诈骗之王给全骗光了,返还给了俞江县的蠢货们。

她这位组织了近亿诈骗案的榜上有名的诈骗分子,居然被人一个电话骗的精光,害得她存款只有几万不到,所以自然只能坐面包车。

没办法,没钱。

虽然是国外著名大学的留学生,出去找工作,凭借文凭和财务能力,也能拿到一个月一万大几,甚至两万多的工资以及更高。

但靠死工资能赚几个钱?

比得一笔上百万的,最高甚至数千万的电信生意?

所以,他她也只能同意光头贾的邀请,和姑苏帮一起合作,来洛市组织新的生意。

即便,洛市警方已经对他展开了通缉,甚至下发了通缉令,她也只能老老实实的过来洛市,冒着被抓捕的风险。

虽然化了妆,但危险性也很大。

好在··

“接下来,就交给您了。”

面包车中,司机语气恭敬。

“好。”

刘珍珍语气自信。

这一次,她不是孤军奋战,而是有盟友。

而且盟友非常强大。

不仅仅有光头贾,还有在国内有大量人手的姑苏帮。

而且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国内风头最盛的公司——古凡医药公司。

作为未来市值上万亿,钱途无量的公司,资金肯定不缺,再加上新公司财务安全制度缺失,人员结构相对简单,是极佳的目标客户。

根据姑苏帮提供的资料,古凡医药公司刚刚获得了二十亿的几乎是无息的贷款,用于扩大生产和技术研发,她的目的就是这二十亿。

一家新公司,最好下手了。

这一次,她的目标是最少到手一个小目标,或者干脆全部都要。

“这是什么?”

眺望远处繁华的洛市都市之际,刘珍珍看到了一只展翅自由翱翔的猛禽,红色的羽毛分外艳丽,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刘小姐,贾老板让我提醒您,请您注意那位所谓的诈骗之王。”

面包车司机压低了声音:

“洛市,可能是对方的老巢。”

“我知道。”

刘珍珍也压低了声音。

虽然至今为止都不知道那位诈骗之王到底如何做到的,但根据光头贾的推测,大概率是通过电话语言催眠等手段。

只要她不接陌生人电话,不和陌生人说话,她就不信,她还能被骗?

况且。

她花费了一个月时间,悄悄来到洛市,知道的人不超过五个,那个所谓的诈骗之王如何知道?

“那是什么鸟?”

刘珍珍再次问道。

此时,天上那只有红色羽毛的红隼已经降低了高度,似乎在围绕着汽车盘旋。

近距离之下,刘珍珍看的更加清楚,犹如一只缩小的,红色羽毛的老鹰,看上去格外好看。

“红隼,在南方很常见。”

司机回答。

“红隼啊。”

刘珍珍目光直直看向天空中盘旋的红隼,问道:

“能养么?”

“可以,但很难。”

司机回答:

“红隼是猛禽,性格和老鹰差不多,如果要豢养这种猛禽,必须亲自熬它们,很费精力。”

“哦。”

刘珍珍顿时没了养的心思。

熬鹰,光头贾据说在北方荒漠国度的时候,熬过一只,老麻烦了,虽然喜欢这种红隼,但让她花大精力养就算了。

两人谈话间,只见那越飞越低的红隼扇了扇翅膀,停在了不远处的电话亭上,歪着脑袋,一双鹰目直直的盯着两人。

“好像在看您。”

司机说道。

“呵呵··”

刘珍珍轻笑一声,慢慢向停在电话亭上的红隼走去。

如果是人盯着她,她会紧张,但动物··刘珍珍心里颇为得意。

动物也能感知到她的美丽。

而后面的司机,一改之前的卑微,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刘珍珍的背影,舔了舔嘴唇,吞了吞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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