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耀华和孟志辉两人开车来到了陆宛媚工作的卡拉ok,出示了证件,并表明来意后,负责人连忙告知,“两位sir,宛媚她昨晚收工就回去了,也没有接客。和她一班的人,有个顺路一起,但是半路就分开了。”
“你知不知道她的男朋友在哪干活。”
“知道,他男朋友dabid嘛,在一家酒吧工作的,你们等下。”负责人很快就拿了张照片出来,“呐,sir,这个就是他男朋友dabid。”
照片上一个吊儿郎当的男子,正抱着陆宛媚在那开怀大笑。
钟耀华又问了酒吧具体的位置,负责人连忙告知,然后送瘟神般把他俩送走。
两人根据地址来到了dabid所在的酒吧,刚开始打听,就听到一声“铮”响,只见一个男子仓皇地往后跑去。
“华仔,那人好像是dabid,快点追。”
说着,孟志辉便急忙朝着dabid追去,而钟耀华也跟了上去。
三人出了酒吧后门,便在这迷宫般的巷道中追逐起来。
“差人,不要走。”孟志辉边跑边喊道。
dabid听了,跑得更快了,只见他时不时回头,然后把巷子两边的堆放的东西朝身后的追兵扔了过去,给钟耀华他两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使得距离dabid的距离越来越远。
一个转弯,dabid就不见了,惹得孟志辉破口大骂道:“扑街仔啊。”
而钟耀华喘息了一下,闻着dabid的气息,便明白他就躲在附近,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嘴上却喊道:“孟哥,你那这个扑街仔跑去哪了?”说着,还示意dabid所藏身的地方。
孟志辉见此,明白地点了点头,口中道:“华仔,你去那边看下,我去这边,找到那个扑街仔,一定要他好看。”
dabid此时藏身在于一处电门后,他很熟悉这里的一带,知道这里的电门门锁是坏的,可以勉强藏身一人。
听着两位警察走了,他才探出头四周望了望,才慢慢走了出来,口中还咒骂道:“这帮死差佬啊。”
等他走出巷子,全然没有发觉巷子左右两边都埋伏着两人。
dabid此时只觉得左右肩膀一沉,回头望去就发现是刚刚追他的两位警察。
“dabid,我们是cid,现在怀疑你和一件谋杀案有关,现在希望你能跟我们回警察局协助调查。”钟耀华终于说出了电视上警察最喜欢说的话了。
dabid听了更是吓得腿软,“阿sir,你刚刚说什么?谋杀案?sir,我只是个卖粉仔而已啊,这件事和我没关系的。”
但钟耀华两人没有理会他的话,直接把他带回警局里。
警局审讯室内,钟耀华和孟志辉坐在dabid对面,开始问话。
“dabid,你知不知道你女朋友已经死了?”
dabid听了这话,激动地站了起来,喊道:“宛媚死了?”
孟志辉看着激动且一脸不可置信的dabid,敲了敲桌子,冷冷地道:“坐下。”
“你昨夜凌晨两点到四点期间在哪里?”
“在警局里。”
“警局?为什么你会在警局里?”
“我……我昨夜非法赛车撞伤人,被隔壁管区的警员带回警局接受调查。”
钟耀华听了毫不意外,毕竟凶手的气息和面前的dabid完全不同。
他问道:“那陆宛媚她身边有没有在医院工作的朋友?”
dabid思考了一会,才摇头示意没有。
“那她的熟客那些呢?有没有在医院工作的?”
dabid听了冷着脸,“这个不知道。”
“你是不知,还是不想说。”钟耀华大力拍桌子,喝道。
dabid吓得一哆嗦,“不知。”
孟志辉又询问了几句,便把dabid先关押起来,等核查无误后,再放了他。
下午,会议室中。
雷肖凤主持会议,先开口道:“各位,说一下自己所发现的线索。”
孟志辉先举手发言道:“死者的男朋友dabid,虽然是个卖丸子的,但他昨晚因为非法赛车撞伤人,被隔壁管区的警员带回警局。昨晚两点到四点期间,他还在警局接受调查。”
“死者过往的朋友,没有什么可疑的。有前科的,都关在监狱中服刑。”钟耀华补充道。
雷肖凤点了点头,然后望向毛德芬和张大勇两人。
“死者住的地方,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只有一条线索,就是有邻居看到他们两吵架,并扬言要杀害对方。但是,现在嘛。”说着,张大勇耸了耸肩,示意线索没用了。
雷肖凤听了,问道:“有没有查过死者最后有没有接客?”
“madam,我查过了,死者一下班就回家了,根本就没有陪过客人。有同事可以作证。”
众人听了孟志辉这句话,气氛顿时低沉下去,都在思考如何破案,现在手头上没有任何的线索或者证据。
一会儿后,雷肖凤用眼神扫过组内的四人,看着他们在沉思中,开口问道:“有没有人有想法?”
说着,还看向张大勇,毕竟张大勇一直以来破案能力都是最强的。
但可惜张大勇摇了摇头,示意他暂时没有想法。
钟耀华思考了好一会,才举手发言道:“madam,我有个想法。”
“说。”
“勇哥,假设凶手知道死者的地址,毕竟昨晚有人见到公园门口有可疑的人。”
“如果再加上,凶手和死者是不熟悉的。那么凶手怎么会知道死者的地址,在她住宅附近的公园等着。”
毛德芬激动地道,“凶手肯定跟踪过死者,了解死者的信息。”
“这是一方面,但跟踪好容易暴露的;如果凶手不需要跟踪死者,有什么方法可以知道死者的地址信息。”
“而且再加上凶手拥有麻醉药之类的药品。”钟耀华拼命想把凶手的身份往医院方面靠拢,他没法证明凶手就是在医院工作的人员。
“那就很有可能是医院的员工。”张大勇想到一个可能。
钟耀华这才暗自松了口气,不枉他耗费脑力,往这上面引。
“香江那么多医院,怎么查啊?”
“孟哥,我们可以先查死者工作和住宅附近的医院,看一下有没有死者登记信息的。”
众人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可行。雷肖凤站了起来,总结道:“好了,现在我们有了想法,就去尝试一下。接下来,我们去医院那边看一下,确认死者有登记的医院。还有,再问一下死者身边的人,最近她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她,这个线索也要追查下去。”
“yes,madam。”
“madam……”张大勇刚想和雷肖凤说几句,但雷肖凤早有预料般,直接跑没人了。
毛德芬拍了拍他肩膀,笑道:“勇哥,看来madam都怕了你了。”
张大勇没好气地拍掉她的手,没好气道:“哼,还不是为了你们不用那么辛苦,要更多的人手来。”
“孟哥,可怜我们单身人士,哪像有女朋友的人啊,经常约会迟到。”
“就是,华仔,其实他才是最急的人。”众人都笑了起来。
时间匆匆而过,这两天,钟耀华四人忙前忙后,才查到了一点点线索。现实不像电视剧,看起来就很容易知道凶手是谁。现实中,每件案子都需要投入许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才能破获的。
“啊,华仔,你说我们破了这单案子,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呢?”毛德芬伸了伸个懒腰道。
钟耀华头也不抬道:“没可能,除非madam不在。”
“啊,好烦啊。”
钟耀华在毛德芬抱怨声中,看着面前纸,纸上写着7个医院的名字,这些都是死者陆宛媚有登记过的医院。这是这两天他们几人查找出来的线索。
就在钟耀华思考和毛德芬抱怨时候,张大勇火急火燎地跑了进来,带来了两个消息。
“大家过来一下,关于陆宛媚的案子,有了新的进展。”
众人连忙聚在一起,听张大勇的述说。
“今早,我听到隔壁辖区那里发生一单侵犯杀人案,和我手头上的案子差不多,就跑过去看了一下。”
“在某公寓天台处发现一具女尸,死者的死法都一模一样的。都是被人侵犯,后杀害。身上都没有凶手的指纹和体液。死亡时间都是在夜晚。”
钟耀华举手问道:“勇哥,那我可不可以去那里看下,有没有线索啊?”
“这个有点难度,毕竟这单案不属于我们管的,等下我问一下madam,看一下能不能和人家联合调查。”
张大勇见到众人失落的表情,咳了一声,说道:“咳,我在现场发现了一个线索。”
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瓶香水,示意众人看过来。
钟耀华其实前面已经闻到这味道了,但他没怎么去留意,经过张大勇的提醒,顿时明白了,脱口道:“这香水死者陆宛媚身上有,难道这次的死者身上也擦有这个香水?”
张大勇诧异地看了眼钟耀华,道:“华仔,你鼻那么灵的,这都闻到香水味。”
然后又打开香水盖子,喷了点香水出来,让其他人闻。
“没错,这个香水,两名死者身上都有。我很怀疑凶手的目标很有可能就是这个。”
“这种香水叫envy,在香水店都可以买到。”
众人听了张大勇的解释连连点头。
“勇哥,这次死者住的地址是哪里啊?”钟耀华好奇道。
张大勇一拍额头,道:“忘记了。刚刚得到线索,太高兴了,就跑去香水店找香水了。”
钟耀华一头黑线道:“勇哥,你和我说一下,死者现场的地址,我去那里问一下吧。”
“好。”张大勇便把地址告诉给钟耀华,而他自己就去找雷肖凤去报告新的发现,并且看看能不能进行联合调查。
等钟耀华来到案发现场时候,已经不见尸体了,周围的警员都已经开始收拾准备撤离了。
钟耀华从一个警员口中了解到了死者的具体信息后,再在画着死者躺着的地方,闻了闻,确实是有上一单案件凶手的气息和死者身上envy香水味。
明白了这两单案件,果然是同一个凶手,并且这栋楼就是死者所住的楼后,钟耀华便仔细寻找有用的线索。
他先是在一个电梯里,闻到了死者和凶手的气味,根据判断,两人在这里开始有了接触,到了顶层,出了电梯,顺着气味一直来到了天台。而打算跟着凶手的气味追踪他的下落,却和上次一样,到半路就没了气味。
“看来凶手是在一楼的电梯口处等着死者回来的啊,然后一起上了电梯,应该在电梯里迷晕死者的。可惜现在这时候的电梯,大部分都没有安装监控,不然就可以看到凶手样子了。”
钟耀华思考着,便打算去死者家里一趟,问问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他敲开死者家里的房门,开门的是一个满脸愁容的中年男子,钟耀华示意来意。
男子悲伤道:“阿sir,刚刚不是才做完口供吗?怎么?”
“哦,有个问题忘记问了。就是你女儿最近去了哪间医院看病。这个很重要的。”
男子思考了一会,走进一个房间,房间里面还传来一个悲痛的女性在那哭着。
那声音令钟耀华感到难受,他在心中暗暗地表示一定得抓到凶手。
没多久,男子从房里拿出了病历卡,递给钟耀华道:“阿sir,这上面有我女平时去的几间医院。”
“多谢,先生了。”钟耀华拿出本子记录下上面的几间医院名字。
男子悲伤地问道:“sir,你们一定不要放过这个凶手啊,我女儿那么小,就这样没了。”
钟耀华安慰道:“先生,请你放心,我们警方很快就会捉到这个凶手,让这个凶手承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