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庞以法国大革命作背景思考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他通过革命中种种行为的分析发现,即使一个个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一旦他们加入受人民崇拜意识形态蛊惑的群体,就变成了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他们就如同发生化学反应一样变成了一群疯狂和无恶不作的家伙,而且他们在一种【历史使命感】感召下,并没有任何关于犯罪的意识。】
这是网络上对于勒庞的《乌合之众》一书的简介。
在那个年代,便是革命与战争,是正义的屠刀和该流的鲜血。
如今天下太平。关于乌合之众的意义有了些许变化。一种危害社会一种蚕食自己。
就如同我们早晨7:45时慌忙起床赶去上8点钟的早课,路上拥挤的人群,一眼望去,就如同密密麻麻的虫子。这样的虫子却都有着自己的思想世界,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这终究是一群虫子,一天到晚被安排得满满的,按照计划无喘息地活着。在做着统一的,理该做的事情。我们都是这样,虽然上课也是玩手机但还是会去上课,虽然作业是抄的,但也觉得很平常。
洛慕注意到时,他已然也是一只虫子。还是一只孱弱的虫子。
没错,就像尼采说的群畜那样,我们是没有创造性的普罗大众,却含着对【真正的人】的憎恨。
洛慕也时不时觉得我应该辍学,反正也是无所事事。但想到这对父母来说未免太过残忍。只好抹去这昙花一现的念头。
现在的他们,正上着马克思主义的课,被要求去利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理论去证明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那么这当然是正确的。100%低着头的学生无法理解这高深思想,无法用这思想去理解世界,这些人便被认定为丑恶的。
洛慕祈祷这无聊的世界能够幻灭。哪怕是上课中的随便一个同学的突然暴毙,老师突然咳嗽不止,教室突然停电,或是手机微微的震动。他需要一些事情来打破我的日常。一把刀,一阵雨,一个女孩···随便什么。刀,刺向我的胸口,雨,淋湿我的脸颊。女孩,亲吻我的嘴唇。
啊啊···别想了!这样的洛慕会成为异类,成为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为了活下去洛慕已经是竭尽全力了,偶尔在幻觉中犒劳自己是一件多么奢侈荒谬的事。就像他主观得喜欢尼采,康德这些人物的伟大思想却客观忍不住以***玩游戏来度过自己悠长的岁月。他终究是一只虫子,六脚?八脚?爬行?蠕动?无所谓,这样的自己迎来莫名其妙的死亡才是正确的结局。
【我是最劣等的虫子。】洛慕时常这么说道。
【能说自己是虫子,还冠以最卑劣的,一定不是一般的虫子。】苏常常这样反驳道。【只是,你是人类,但你又不是人类。】
这便是洛慕的高中以及大学时光。他原先就是个悲观主意者。活得原本就不快乐。没啥热爱的一个废人。
他喜欢一个整体的悠闲时光,像是周末,这样可以认认真真思考些没有边际的事情,哲学?或者宇宙?
而不是课间那些零零散散的时间。
要是能把时间收集起来就好了。
【只有知道活着辛苦,感受过难以言表的伤痛,内心不止呐喊的人,才能成为神。光是灵性的光辉是不够的。神的意识,命运的选择,累累的伤痕,反抗的内心。才能让一个人去往天堂。而痛苦是一道门,灵性才是道路。死亡的目的就是打开这扇门。】
他有时会这样思考一些明知错误的宗教问题来安慰自己,不用自己面对,把一切交给自己无条件信任的事物是轻松的生活方式。
洛慕真是个令人讨厌的人!
这种人遍地都是。消极但是又不乏善良。悲观是留给自己的,而好意却留给他人,他们时常和颜悦色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对于遇到的动物心生怜爱,保护环境、热爱和平······
复杂的人类。脑子不是什么好东西。
需要理解的东西太多了。
所以,当苏说:【追求纯粹,找到清晰而统一的存在!】之时。
洛慕给出的回答是:【抛却意识,成为物体!】
他们时常进行哲学层面,于生活无助,反而加重焦虑的问题。
一切都是达不到的,光是我能思考纯粹本身就已经不纯粹了!
继续成为虫子吧,真正的虫子是不会思考的,是没有能力思考的芸芸生物。
洛慕能平等的对待这种常理上被认定为相对低等的生物已经是很难得了。
这也是苏欣赏洛慕的一个重要方面。
你看吧!你看吧!洛慕其实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原先的世界里那辆列车挑战了极小的概率把包括他在内的一车人带走了。而最后一次,那虽是计划,也是怜悯。
【所以,开始吧。】苏说道,【假如你真有本事还原出一个一模一样的他的话,等到我们的目的达到后,陪他好好生活在箱庭里,让他幸福地过完一生。愈加原始的社会对他而言愈加适从。即使让他选择,他也会再次留在这里的。】
【哼!急什么,你知道我雷姐姐们收集这些蛋壳是多么辛苦吗!?这是最后的材料了,也是最后的期限了,可不能有任何差池!】
【我相信你,天才的器操物承!铃大人!】苏对眼前的少女不吝夸赞之辞。
少女也是被他吹上天了,说道:【笑话,100%能成!我就是干这个的。】
【期待铃大人的杰作!】苏继续奉承。
这时,四枫铃口中的蕾姐姐们走了过来。这便是雷米和雷亚两姐妹,第二灵域的两位代行者大人。此世间能遇到的最强大的存在。
四枫铃因此变得更加谨小慎微,经过1年四季的持续孕育,制造假洛慕来到了最后阶段,努力进行蛋壳的调整和灵力的操控。
上述,出自我口,记录于本。
本人魔灵通伊,箱庭第七纪三百八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