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何雨水的权利主张

大家惊讶的看着樊薇,易中海也是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说道:“那行。那我就说说。雨水,这么多年我对你们兄妹可是不错的,对,我是犯了点错,但是你不能全部否认我对你们的付出吧。而且我也是出的真金白银,在工作上在生活上我都照顾了或者是安排人照顾了,我对不对得起你?”

“我。。。。”雨水还是小姑娘,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时樊薇立马说道:“对,你是安排了,可是安排的人是你的儿子儿媳妇,他们一个个吃的白白胖胖的,我们雨水姐饿的皮包骨,另外就是我们没有收到抚养金的任何消息。”

“我说了,贾东旭不是我儿子,这点何大清已经作证了。”一大爷生气的说道。

“雨水,我可没有拿到一分钱。”秦淮茹立马说道。

这点何雨水倒是相信,在贾家贾东旭没死的时候,秦淮茹口袋顶了天也就是买菜的钱。

“秦淮茹,你是说我拿了钱吗?”贾张氏阴沉的说道。

“妈,这里是法院,作伪证是要坐牢的!”秦淮茹立马回道。

这下贾张氏才知道这里不是四合院,不是由着自己胡来的地方。

“哼,那我们也是付出了劳动,再说你这刚结婚的小媳妇给别人家洗洗刷刷缝缝补补想什么回事啊,我们这还是看着一大爷的面上才答应的!”贾张氏生气的说道。

“一大爷,你怎么说?”樊薇问道。

“我说了,我自己出了一半的钱,而且我还补贴了你们不少,说话做事要讲良心!”易中海阴沉的说道。

“姑父,表哥,你们有什么要说的吗?”樊薇问道。

“雨水,小五,这事能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事大家都有错,我们赔偿,成吗?”何大清也是被大家吵的头疼只好说道。

“行,那就一会儿开庭说。”樊薇笑着说道。

然后就拉着律师何雨水到了角落商量了起来。

时间很快过去了。

法官:“今天我们审理的是xxxxxxx号案件,该案件是民事纠纷诉讼,关于遗产与抚养金的诉讼。大家可有异议?”

“无异议!”众人答道。

法官:“好了,现在你们是达成一致了吗?”

巴律师说道:“没有,我还没有主张,现在我主张我的当事人的权利。”

法官:“原告请讲。”

巴律师:“原告何雨水因为自己没有收到何大清的抚养金,加上听到一些极其恶意的言语,走投无路之下才告到法院,但是至今为止,我的当事人何雨水作为受害者,她还没有收到任何的补偿,因此我的当事人何雨水主张:

第一:这些年的抚养金要全部如数的归还,如果有差额,我们希望施害者如数补齐并三倍赔偿。

第二:何大清席卷我方受害者何雨水母亲的遗产要如数归还。

第三:鉴于受害者何雨水没有成年,加上日益长大,因此何大清需要支付更多的抚养金,已经将来的嫁妆。

第四:何家两间房,其中何雨水应该有一间房的继承权。另外何雨柱因为一直无法娶妻,而自己又处水深火热的环境中,这间房子不知能不能保存,因此这房子的应该暂时归属于何雨水,直到何雨柱的儿女成年并将产权归还给他们。

第五:何雨柱没有尽到哥哥抚养妹妹的义务,而他的工资总是莫名其妙的消失,使得妹妹何雨水常年处于过度饥饿状态,何雨水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何雨水在参加工作之前代领何雨柱的工资,其中一半归于何雨水的生活费。

第六:白梅必须向何雨水何雨柱兄妹道歉,并双倍赔偿她从何家带走的钱物,如果她不愿意,我们将不愿意原谅她,请求法院按照法律入室抢劫罪进行判刑。

第七,从今之后何大清的抚养费将直接寄给何雨水,如果何大清不同意,请求法院联系其单位红山口钢铁厂强制执行。

第八,易中海在转交何雨水的抚养金的时候中饱私囊,贪污挪用,何雨水可以不追求,但是要双倍的还还其财务,否则请求法院以贪污挪用他人财务罪名依法判刑。

发言人:律师巴正斌”

法官:“被告人可有异议?”

白寡妇刚想开口,就被何大清给按住了制止了。

何大清开口道:“没有异议。”

易中海想了想开口说道:“我有异议,粮食问题我给何雨柱解释过,这个我有异议,另外当初我给他们兄妹住院治疗的钱跟第一年出的钱粮要扣出来。之后再算账,多退少补,我这里是记账本,请法官明鉴。”

法官:“被告人易中海,请上呈证据记账本。”

易中海把记账本交了上去,法官跟书记员一起计算了一下,最后说道:“原告,你可以上来看一下。”

何雨水邀请何雨柱上前一起查看。

何雨柱查看了一下,没有发现问题!

法官:“原告,你们可有异议?”

何雨水看了看何雨柱,何雨柱摇摇头。

何雨水这才无奈的说道:“既然这样,我们没异议。”

法官:“既然这样,那你们之前何大清寄款是15*12*4=720元,粮票是20*12*4=960斤,但是粮食具体数量已经不可考,双方都无法举证,受害人又没有收到粮食,因此我们商量了一下就折算成四分之一的差额,也就是240斤。双方可否有异议?”

何雨水不清楚账目,但是这个事情涉及到何雨柱,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只好看着樊薇。

樊薇只好开口道:“表哥,你可有异议?”

何雨柱想了想又看了看易中海,于是点头说道:“我们没有异议。”

法官:“被告人易中海可有异议?”

易中海咬了咬嘴唇说道:“没有异议。”

法官:“既然这样,双方都无异议,那就算账吧。”

法官:“在第一年何大清没有寄给原告兄妹抚养金的时间里,易中海一共给原告兄妹花费了医药费108元,另外就是借钱给了何雨柱同志67元,其中给了粮票120斤。原告可以有异议?”

何雨柱何雨水兄妹对视一眼说道:“没有异议。”

法官:“既然这样,那就是易中海付出了108元+67元=175元,现在易中海欠何家兄妹720-600+120*0.2=144元。总算下来是原告家庭欠易中海同志175-144=31元。双方是否有异议?”

一时间何雨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樊薇赶紧提醒道:“要粮食!”

春节看书天天乐,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1月31日到2月15日)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