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感受到了陆诩的紧张,菲米莉丝出言安抚。
“放心,这个世界绝大部分人对于非纯血人类的态度都会是事不关己,旅鼠小队不会有人因为你是非纯血人类而歧视你。当然,即便如此也不代表你不需要隐藏身份,这世间总会有人想要对你不利。之前你的隐藏已经很成功了,只不过因为我比较特殊,很早就对你的身份产生怀疑了,今天才能这么快辨别出来,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会对任何人透露你的身份。”
陆诩一愣,有些意外菲米莉丝会是这样的态度,但潜意识里他愿意相信她。
旅鼠小队给他的感觉不坏,因此虽然他有防备之心,实际上却觉得旅鼠小队不会在乎这。
再况且,事已至此,他也只能选择相信菲米莉丝。
他脑海中思绪如涌泉,可这在菲米莉丝眼里,陆诩的迟疑则代表即使她这么说,陆诩也仍不愿意相信她的话。
这么做是正确的。
菲米莉丝深刻的明白,想要在人类的领土保全自己,作为非纯血人类必须要慎之又慎,不歧视非纯血人类的人不少,但是觊觎非纯血人类的天赋的人却更多,那些人普遍都拥有较高的实力和地位,一旦对陆诩这样的非纯血人类动手,他将在劫难逃。
不能轻易相信别人,正该如此。
可是,话是这么说,自己又该如何取信于他呢?
菲米莉丝咬了咬牙,从怀中拿出一个项链,面露不舍,但还是毅然决然地递出,摊手摆在了陆诩面前。
“这是?”陆诩一怔,从她手里接过项链。
菲米莉丝别过头,不看陆诩,说道:“这是我的……护身符,你不是还不能调用自身周围空间的能量吗?这个项链能辅助你做到那一步,同时温养你的肉身,可是很宝贵的。我把它借给你用了,这下你总该相信我对你没有歹意了吧!”
透过柔顺的发丝,陆诩看到菲米莉丝侧面的脖颈染上了一片嫣红,他握着那个精致的项链,心里面有些莫名的感动。
“我相信你。”他坚定地说道。
菲米莉丝一喜,但是看见他把项链收起来,又面露一丝不舍,随即强调道:“记住,我是借你,是借!等你洗体完毕,能够调用周身能量了,一定要将它还给我!”
她将“借”字咬得很死,这并没有让陆诩觉得不喜,反而让他更受触动。
在她心里面这么重要的东西,为了打消我的不安,都选择借给了我,菲米莉丝真是一个善良的人。
小心翼翼地将项链贴身收好,陆诩沉声道:“放心,我一定尽快完成洗体,争取早日将这枚项链还给你!”
听到陆诩地保证,菲米莉丝这才松了口气。
其实从伸手地一瞬间,她地内心就开始非常严肃地批评自己了。
她又冲动了!
项链是能随便给人的吗?
虽然自己家乡没有这种风俗,但身为一名女孩子,即使那枚项链代表不了什么,也不能随意地将其送给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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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伸出去的手,又怎么能就这样收回来。
等等,我这样把项链给陆诩,他会不会误会什么?!
心脏猛地一跳,菲米莉丝不顾羞涩,抬头观察陆诩的表情,发现陆诩正一脸苦笑。
“虽然说我保证一定尽快完成洗体,但是……洗体究竟是什么啊!”陆诩尴尬地问道。
超纲了超纲了,纹章图鉴里面可没有讲过这些。
听到陆诩的疑惑,菲米莉丝对自己的瞎想有些感到羞愧,人家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问题。
心无旁骛才是变强的关键,显然陆诩有这样的潜质。
菲米莉丝压制住杂念,耐心给陆诩讲解起来。
“人的肉身会在接纳能量的时候,所承受的能量会有质量以及数量的上限,生活中肉体所吸纳的杂志会影响能量的吸收,降低它在使用中的质量,如果说一个正常人的‘能量杂质’是百分之百,那么洗体就是将这百分之百的‘能量杂志’压缩到百分之十以下,这样才能让驱动能量的效率达到最高,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调用环绕在周身的能量。”
“实际上在使用纹章的过程中,自身所驱动的能量会自动进行这个温养过程,达到‘洗体’的效果。但是这种温养效率是很低的,可能催动纹章很久,都难以让自身体内存在的能量杂志比例降低到百分之五十以下。”
“因此,一般我们会借助与能量有关的药剂来达到洗练身体的效果,这些药剂很贵的,动辄上千瑞柏币,质量好的更是要达到上万。”
认真听菲米莉丝说到这里,陆诩的脸瞬间垮了下来。
钱钱钱!又是钱!
他现在可还欠着二十万瑞柏币啊,哪来的钱买这劳什子药水!
见到陆诩一副脸黑的样子,菲米莉丝自然是知道他心中所想,忍不住噗嗤一笑,又说道:“我说的这些,都是针对普通人而言的,像……你们这些没有古神赐福的非纯血人类,从小没有命泉束缚体内的能量,虽然很难主动迈过驱使能量这一道坎,但同样的,对于外界的能量,却能够更好的接收,对你来说,只是一直保持纹章的启动状态,身体里面流动的能量就能够自然而然地帮你完成洗体了。”
白嫖?
妙啊!
陆诩忍不住得意地哈哈一笑,说道:“这古神赐福哪像是赐福啊,分明就是禁锢还差不多!照你这么说,我们非纯血人类比你们这些古神赐福的人类可要舒服多了。”
菲米莉丝面色一变,但又想起四下无人,这才放松下来,警告陆诩,“这样的话一定不要多说,你知道非纯血人类为什么受人类高层排斥吗!”
“因为古神赐福的缘故?”陆诩一震,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称之为赐福?他敏锐地察觉,这事情恐怕没这么简单。
当初他在拜伊城的时候就了解到,古神赐福的效果就是在人体内筑成先天命泉,帮助人类更快的掌控能量,但是如今事实却并非如此,在掌控了纹章之后,却因为所谓的“赐福”的缘故,人们却需要想办法清除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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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杂志,进行洗体。
古神真的没有考虑到他的赐福会遗留下这种问题过吗?
他可是“神”!
总觉得,这其中可能还有其他缘故。
“自然有一方面是这个的因素。”菲米莉丝说道:“不过你也别觉得古神的赐福真的不是赐福,有得必有失,你能够成为猎人,完全是机缘巧合,如果世上的人都没有命泉,那么能够驱动能量的人将会少之又少。”
是啊!
陆诩突然醒悟过来,他只考虑到了能够使用纹章的人,然而却没有考虑如果没有命泉的辅助,又有多少人能够使用纹章。
可能甚至寥寥无几。
像他,如果没有罗菲的帮助,他根本没法开始适应纹章。
“不过你的纹章适应速度还是很离谱,二十天就将所有纹章全部适应了。难道说当时你跑到天渊第三层向我们求救的时候,你的实力已经是隐藏过了的?不然怎么可能连第二层的死灵都解决不了?”菲米莉丝奇怪道。
陆诩解释道:“我当时还没有购买第二枚纹章……”
“原来如此。”菲米莉丝这才理解了,轻笑道:“你倒是随时随地都缺钱呢!”
“那可不。”纠缠的问题都被理清,陆诩也放松下来,“以后还指望队长大人你带我脱贫致富呢。”
“咯咯,那你可得老老实实听我的话。”菲米莉丝说道。
“保证听从队长指挥,您叫我往东我绝不往西。”陆诩打了个敬礼的手势,表现出格外庄重的样子。
菲米莉丝捂嘴轻笑,但随即又想起了些什么,说道:“平日里你就不要叫我队长了,听起来怪不自在的,你就叫我的名字吧。”
“也是。”陆诩说道:“老是队长队长的喊得听起来生分得紧,叫你菲米莉丝可就亲切多了。”
解决了一桩心事,不论是菲米莉丝还是陆诩,都感觉与对方更加熟悉了一分,这个时间点已经不早了,他们又出去吃了午餐,在附近街上转了转,一天的世间很快就消磨了过去,第三天一早,已经养精蓄锐完毕的他们又一次坐上马车,朝着终点驶去。
沿途中,陆诩偶尔观察周围的风景,偶尔拿出书来读,又或者与菲米莉丝闲聊几句,这段日子说枯燥也枯燥,说充实也充实。
菲米莉丝比陆诩知道的东西多了很多,在聊天中,陆诩也如饥似渴地索取着菲米莉丝的知识,受益良多。
终于,在第九天的上午,他们到达了托索领的主城,风迹城,再从这里乘上马车,开启了更长时间的旅途,托索领到苍木领。
十多天时间,陆诩不停地驱动纹章,感受着虚空能量对自己身体的洗练,但同时他又要小心,避免开启了纹章之后体质变强导致一举一动损伤马车上的物件。
就这样,不仅身体的纯净度变高了,似乎对能量的掌控,也确实有那么一丝增加。
时间流逝,本以为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到苍木领的主城,再生之城,然而,第十三天的时候,变故出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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