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我林林。
七岁前,我的人生处处和周楚暮有关。那时候的他,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曾经是整条街上最苦命也最强悍的小孩。他的妈妈死于产褥热——这种二十世纪几乎绝迹的病症。一岁以前的周楚暮几乎是喝风为生,他那因为丧妻而垂头丧气的老爹经常一个人去外面喝酒到深更半夜,只在想得起来的时候冲一瓶牛奶把奶瓶嘴塞到他的嘴里——所以周楚暮从没有记忆的时候就开始从老天手里抢生存,所以长大以后,只要一点点水米就能活得如此这般地茁壮。
当然,这些我都是听我妈说的。而且,我不是特别相信周伯是曾经是一个为孩子他妈一蹶不振的痴情汉。原因很简单,我爸卧病的最后一年,周伯几乎包掉了我家的所有重活,甚至帮我妈烧饭洗衣服,讲故事哄我睡觉——傻子都看得出来,他这么做不是为了什么高尚的邻里之情,而是因为,他对我妈有意思。
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我妈对周伯也有意思。我妈妈曾经是一个很精明的女人,懂得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个男人的照顾,给他一些没有责任的暗示。不过,那时的我,并不排斥将来周伯成为我后爸的可能性。在工厂里当车工的周伯其实是个很心灵手巧的人,会用子弹壳做成小飞机讨我欢心,会用粗壮的胳膊把我举过头顶再狠狠地来个倒栽葱,在我脑袋快着地时又呼地一把把我拉起来,我就喊着”飞啊”,快活地尖叫。
因此,周楚暮来抢我的小飞机的时候,我就狠狠地把他的胳膊抓出了一道血印。
”是我爸爸做的!就该归我!”他一把把我推到地上,恶狠狠地说。
”是我的!”我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爬起来,冲上前去,在他的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周楚暮发出啊的一声惨叫。
然后,我被我妈罚跪了一夜,那一夜我隔着墙听见周楚暮在梦里呼痛,听见周伯粗暴地教训:”哭什么哭!被人咬,又不是被狗咬!”
那个伤口过了很长时间才愈合。然后,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后他告诉我,其实从那时候起,他对我,就有了那么一点点意思。因为一个小女孩在被抢东西被打以后没有哭而是奋起还击,这一点让他觉得我巨有个性。
那时候,我们毕竟还是孩子,不懂得成人世界里的爱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国小人书,上面画着一场王子与公主的婚礼,周楚暮忽然灵感大发,找到一支铅笔,在那个拖着长长婚纱的公主旁边写上:林林。
”这是你,”他挠挠头又在王子旁边写下自己的名字。”这是我。”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我想和你结婚啊。”
”可是,你如果是我哥的话怎么办?”我担心地说,”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结婚的。”
他想了想:”没有关系的,我们可以跑到一个没有人知道我们是哥哥和妹妹的地方去。”
那一天,周楚暮把那本书上写了我们名字的一页撕下来,交给我:”这是我们的结婚证,哪,收好。”
”可是,我不叫林林,我叫林枳。”
”我知道你是林林就行了。”
”可你如果是我哥……”我仍然傻乎乎地强调,心中一下子充满了忧虑。
”你还真是死心眼啊!”周楚暮不耐烦地说。
事实证明,我还真的是多虑了。
我们到底也没能做成兄妹。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我妈妈会嫁给周伯两个人永结连理共度余生的时候,她却闪电般地嫁给了有祖传几套大屋的于根海,从此过上了搓麻将度日的包租婆生活。回忆我妈刚嫁给于根海的那些日子,凭心而论,我们过得不错。于根海别的没有,只在街上有几套祖上传下来的大房子,靠收租过活,日子倒也过得逍遥。那时候于根海很爱我妈妈。至少,我觉得那是爱。他会在打牌赢了钱以后上街给她买一条丝巾一只口红或者是带我们去某餐厅大吃一顿。当周围的女人流行纹眉的时候他带她去美容院做了最贵的。对于没什么浪漫神经的于根海而言,肯为你花钱,就是对你好,这是个真理,颠扑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