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只不过对于一般动物来说,即便成精也不会像小说和影视剧里那样可以随意化为人形,而黄鼠狼却是个例外,它能够吃空人的内脏,然后寄生在身体里随意操纵。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实际上这样的人已经成了妖孽的傀儡,我所见到的那个明一法师就是如此。

接下来,老o又讲起了前天晚上我昏倒后发生的是。不出意料,当时迷晕我的人就是化作明一法师的妖孽,它估计已经觉察到自己那串念珠被毁,于是决定亲自来夺取我的元气。但没想到的是,在继将得手的时候老o突然出现。那妖孽不但功败垂成,还因此丢掉了寄生的肉身,仓惶逃走。

我只听得心惊肉跳,忍不住朝罗娜的尸身看了一眼,颤声问,这么说她也是那只黄鼠狼的傀儡,可是昨晚她还来找过我,为什么当时不下手呢?

老o仍旧叹了口气,说这件事不用他来解释,很快我就会明白。

我知道再问也没有用,于是便转而提出他为什么不亲自收拾那只黄鼠狼,却要找一只猫来代劳。

听到这个问题,老o眼中竟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然后半真半假的说,他可不想对付这么臭的东西。但随即又正色道,猫其实是种很有灵性的动物,佛经《上语录》有云:猫有九命,系通、灵、静、正、觉、光、精、气、神。白色的猫更被民间视作白虎,那只黄鼠狼纵然成精,也不是对手。只可惜天性是改不了的,最后还是被两盆猫草害死了,也让那妖孽跑掉了,说着不禁又叹息了一声。

我听他好像话里有话,不觉一阵心惊,试探着问,你的意思,那只黄鼠狼还会回来找我?

老o看了我一眼,这次没有再回答,从衣兜离掏出墨镜很潇洒的戴上,然后转身大踏步的就朝外走。

第二卷

第一章 凶案

在那之后,罗娜的尸体很快就被发现了,事件也随即见诸于报端。搞得我成天都在提心吊胆和焦躁不安中度过,一方面怕警察找上门来,另一方面还要应付那帮比狗仔队还八卦的同事。

虽说罗娜的死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个中情由实在太过离奇,即便讲出来,又有几人能信?更别说让警察相信我是无辜的了。

所幸的是,时至今日一切都还是风平浪静,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也不晓得是案子根本没人理会,还是老o暗中使了什么手脚。

不过,假如当时我真的被牵连进去,也就不会再有后面的那些经历了。

还有件事情需要提一提,那是在离开罗娜家的第二天,我无意中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令人吃惊的消息——有艘船在清理南湖沿岸淤塞和垃圾时,发现了一辆沉在湖中的白色宝马车,但车内并没有人,而车牌号竟是罗娜的坐驾!根据新闻中援引警方推断的出事时间,正是那天傍晚她提出分手不久后发生的。

而把这同此前老o的解说联系起来,整件事情就更清楚了。罗娜那晚之所以没有害我,是因为她当时还是真正的人。也许她已经知道了什么,或者有了预感,心怀愧疚才会提出分手,还提醒我关于那串念珠的事。但没想到回去的路上就被黄鼠狼害死,然后被其寄生成为傀儡,所以第二天才会又来找我,但目的已经变得无比恐怖。

老实说,对罗娜我并没有投入多少感情,因此谈不上喜欢,更没有怨恨,有的只是同情和叹惜。

和这个世界上的芸芸众生一样,她只是个渴望幸福、追求幸福的可怜人。拮据的屌丝生活固然难说幸福,可看似富足安逸的生活也未必谈得上幸福,或许罗娜曾经做过令人不耻的事,但也因此受到惩罚。有的时候,人还是应该学着安分一点,轻松一点,就像老o说的,何苦执念如此?总之,希望她好好安息吧。

好了,这便是我初识老o时所发生的事。现在想起来,相比以后的那些经历它还算不上多么让人不寒而栗,所以闲话到此为止,让我们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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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之后,日子又恢复了平静,时间也来到了盛夏时节。

本以为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老o至少也应该和我算是朋友了,可没想到他还是那副冷冰冰对谁都爱搭不理的样子,每天和我们一样照常上班下班,该干嘛干嘛,没有任何变化。

我在单位附近的一处拆迁安置小区里重新租了房子,这儿离公墓只有二百米不到的距离,站在楼上就能看到漫山遍野整整齐齐的墓碑,真不明白当初市政府规划时是怎么拍脑袋决定的。

也正是由于这样,小区建成好几个月了,入住率却连一成都不到,肯定是觉得挨着坟地过日子既害怕又晦气,所以很多人干脆把房子或卖或租的放出去,价格也普遍很低,倒是便宜了像我这种无所谓的人。离单位近了,省去往返的车钱不说,每天早上还能多睡一会儿,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悠闲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就被打破了,进入七月份之后,到公墓下葬的人数突然直线上升,几乎每隔一两天就有,多的时候甚至一天好几个。我们本来十分清闲的工作也变得忙碌了起来,一下子还真适应不了,弄得几个同事纷纷吵吵着要涨工资。

更离奇的是,根据登记资料显示,这些死掉的人无一例外全都是年纪在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的青年男女,多数还是在校的大学生。

我们私下里谈论时都觉得这事儿太过蹊跷,阎王爷即便要收人也没见过收得这么集中的,又不是在闹瘟疫,而且就算是瘟疫也不会只死年轻人啊。

开始大家以为是市里哪所大学出了事,比如集体食物中毒、集体外出遇到事故什么的。可最近的新闻里根本没有相关报导,再翻翻登记资料,也能看出这些人基本上是毫无关联的。于是一时间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甚至还有人开玩笑的说这是阎王爷要在阴间搞“快男”、“超女”,所以先海选一下。

当然,这件事对我们这些人来说顶多就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知道真相后反而无从发挥想象空间了,何况又不是警察,上哪儿去知道真相啊。

然而我却隐隐感觉到事情肯定没有猜想的那么简单,有心想听听老o怎么说,于是就趁着别人不在的时候悄悄问他。可这家伙却装聋作哑,一言不发,弄得老子十分不爽。

这天上午情况还是差不多,接连又来了两拨下葬的,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干完活已经到了中午饭点儿的时间,大家收拾收拾就准备午休,可这时却有人打电话约我出去吃饭。

要知道这大热天的不动都难受,更何况刚忙了一上午,好不容易有个喘气儿的空,吃山珍海味也没胃口,当下便开口拒绝了。那家伙哪肯罢休,说是别人拖他帮忙买墓地,接着又好话说尽。我见推辞不掉,只好答应了,接着就打了辆车来到约定的那家饭馆。

进门后,就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循声望去,只见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着两个人。

其中之一就是给我打电话的那个,他叫周涵,中等个子,留着个板儿寸头,比我大一岁,是正宗的本市土著。原先也在高原雪山上当过兵,但和我不是一个连队,后来跑转业的时候见面一叙才认识,算半个战友。这伙计挺讲义气,我们也很谈得来,于是一来二往便熟悉了。

周涵家里是有点儿背景的,所以尽管当时大家都不包分配,但他爹仍然把他塞进了公安系统,虽说只是个派出所的小警员,但还是很有盼头的。而他自己又能说会道,交友广泛,据说黑白两道通吃。只不过我这人比较宅,再加上酒量不行,一上酒桌就怵,所以好久没和他见面了。

另外那个人我也见过几次,但都是被周涵拉去唱k的时候。他年纪已经三十开外了,长得五大三粗,个头将近一米九,标准的东北大汉身条,但人却诚实憨厚,挺好说话。由于他烟不离手,差不多一天三包半的水平,所以人送外号“老烟枪”,以至于我想了半天才记起他的大号叫刘惠民。这哥们儿在殡仪馆当烧尸工,跟我一样也是临时工,听起来怪吓人的,但现在连大学生都挤破头的想干,图得就是福利待遇高,还有灰色收入,可惜没有门路根本进不去。

我坐下之后,菜也陆续上来了,喝了杯啤酒,吃了几口菜之后,周涵才开始说正事儿。

原来要买墓下葬的是他女朋友的闺蜜,在幼师工作没两年,这两天刚刚出事儿,家里人都快哭死了。周涵磨不开“老婆”的脸儿,只好拉我们过来帮忙,一来选个位置好价格也合适的墓地,二来让老烟枪安排烧头炉尸,求个干净。

我见他眼睛红红的,还布满血丝,就知道这小子肯定跟队熬夜查案子,又着急又上火,反正这是咱能力范围内的事,于是便答应了,老烟枪那边自然也没有问题。

周涵赶紧又是倒酒又是夹菜,说终于能跟老婆交差了,我们俩弄得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三人一边吃一边聊,话题不由自主的就扯到了周涵说的这件案子上。周涵刚开始不同意,说这都属于机密,让我们别凑热闹,再说现在正吃饭呢,讲这些东西岂不倒胃口。

我倒还无所谓,可老烟枪是个喜欢打听事儿的主,非让他透露点儿内幕给我们听听,并且赌咒发誓不会到处乱传,哪儿说哪儿了。

周涵架不住他的软磨硬泡,终于把情况大概说了一下。

原来这女的是一周前下班的时候失踪的,家里人到处找,又打电话报警,他们片区分管这个案子,可是查了好几天都没有任何消息。直到昨天上午,几个小孩在城郊的铁路桥下玩时才发现了尸体,但是已经开始腐烂发臭了。

他说到这里突然问我和老烟枪,你们猜人是怎么死的?

老烟枪说,不会是奸杀弃尸吧?我也跟着点了点头,这种可能性无疑是最大的。

周涵摇了摇头说,你们猜错了,那女的还真没被那个,但双手和双脚都被砍掉了,是失血过多死的!

一听这话,我和老烟枪不约而同的都叫了声“啊”?

只见周涵顿了顿,然后压低声音又说,干脆我再告诉你们一个真正的机密,你们俩可千万嘴严实点儿,传出去可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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