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打车?” “我去拦车。” “我看这不太方便,改天一起去把驾照考了,买一辆车代步。” “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 · 阳珑说是打理自己,其实也就是拉着元极一起把头发修了修,再一起去了几家男装店,找了几套适合年轻人又款式大方的常服。 回家换好了以后,时间已经不疾不徐走向了十一点。 电话再次响起,正是荆孟来接。 阳珑拉着元极,快速地来到小区外,上了车。 荆孟今天,也光鲜亮丽。 阳珑坐在后面,虽然不故意打扰他哥开车,还是打量了他哥一遍。 不算太正式的修身西装,所以显得不那么老气,是很适合二十几岁青年的打扮,发型也是很服帖的,但没做什么涂涂抹抹的,略有蓬松感,同样是适合这个年纪的。 总体来说,如果上次跟阳珑见面的荆孟为了显出自己的沉稳可靠像个大哥,用的是比较严肃的精英风格的话,那么这一回就是跟朋友相聚的造型,不那么潮却比上次年轻好几岁的样子。 阳珑带着点揶揄地夸赞道:“哥今天特别精神。” 荆孟心情好,微微勾着嘴角说:“你们俩也很精神。” 阳珑眨眨眼:“那是,不能给哥丢脸嘛。” 荆孟觉得弟弟特别可爱。 阳珑面上没显露,心里却觉得好笑。 他哥打扮得这么年轻,就像是去见心上人的毛头小子……不对,不能说像,他根本就是去见心上人的。 他又有点感慨。 还记得命运线里,在明哥去国外几个月后,他哥就发现了自己对对方有心动,但因为明哥那边先是误会后来又胆小忐忑总避着,他哥也误会了,以为对方避着是发现了他的心动,于是就也任由避着。 这样的双向暗恋又双向误会,再加上一连串的事,阴差阳错地把结局搞得特别糟心。 不过在他提出想见他哥朋友以后,他哥算是找到理由去把人叫回来了,明哥多半也接到了他哥被袭击的消息,刚好也趁机回来看看。 他哥到底还不算太傻,知道抓住这个机会开屏一下,但愿这俩猜来猜去的能在他这亲弟弟制造的时机里,越早解除误会越好。 最不济,也抓紧机会多打打电话什么的,能让明哥回国发展,别老犟在国外就更好。 阳珑心里有数。 这俩人之间可能没法立刻解开僵局,多半还得他拉一拉红线。 想到这,阳珑的笑容微微一僵。 他自己都没对象,就得先给他哥拉红线了…… · 到了私厨所在的隐秘会所,荆孟直接带着他们穿过几条长廊,来到了一个小四合院的厢房。 进门后,坐在小沙发后面的人听见动静走过来,淡金色的头发略微晃动了一下,迎面就像闪过了一道光。 那人朝着阳珑笑了笑,顿时有种更绚烂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朝这边伸出手,声音也很好听:“你就是荆总的弟弟吧?你好,我叫明乐。” 阳珑一边打量着明乐,一边伸手跟他握了握。 明乐的相貌比那些精修大图更好看,五官极为出众,组合在一起后的气质更是引人注目,那双眼睛里带着温柔和明朗,笑容中也是纯粹的善意。 这大概也是他能成为顶流演员的原因,看见了真人,才知道这位的魅力。 第一眼,阳珑就对明乐很有好感。 特别是明乐在跟他打过招呼后,也朝荆孟笑了笑时,他闪烁的眸光中有淡淡的爱慕划过,让他在明快中又多了一丝腼腆,能让阳珑发现,他确实对他哥深有好感,而这好感恐怕比他哥那个刚开窍不久的闷葫芦要深刻很多。 阳珑露出个特别惊喜的表情,热情地自我介绍:“原来是明哥你呀!大明星!你好你好,我听我哥说过你了,你以前帮了我哥很多忙,我哥特别感激你。”说到这,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道,“我叫阳珑,反正我跟我哥都这都没什么执念,名字就不改了。明哥可以跟我哥一样,叫我小珑。” 明乐被他连串的“感激”“帮忙”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由又看了看荆孟。 荆孟以为他在询问,就说:“是我说的。” 明乐更不好意思了。 阳珑发现明乐有点害臊了,觉得可以点到为止,就拉出元极给他介绍:“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元极,明哥叫他名字就行了。” 明乐连忙伸手,也跟元极握了握:“元极你好,我是明乐。” 元极:“明哥。” 到这时,几个人就介绍完毕。 荆孟眼里还带着笑,招呼另外三人坐下来。 包厢里是半弧形的小沙发,每边可以坐两个人。 阳珑拉着元极坐在左边,剩下的荆孟和明乐,就得一起坐到右边去。 明乐看着那边的沙发,心跳得有点快。 荆孟没想那么多,见明乐站在那里,就也伸手轻轻拉了他一把,就松开。 “别站着了。” 明乐:“啊?哦。” 他紧张地坐下来。 一时间,两边都没说话,气氛有点安静。 阳珑干脆主动拉起话题:“明哥,我在网上搜了你的资料,还看了你的电影,你的演技特别好,还有没有库存没播的影视剧?” 谈到自己的专业领域时,明乐的紧张感稍微减轻了一些,说话也顺畅了很多。 “库存的没有。”他对荆孟的亲弟弟感觉不错,也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就不想他失望,补充道,“不过最近有几个本子在接触我,感觉剧本还可以,我准备多看看,从里面挑一个合适的角色……” 阳珑来了兴趣似的,立刻说道:“真的?那明哥挑个好的早点开拍吧,最好是国内的,我也可以去给你探班嘛。对了,我研究过,现在的娱乐行业发展很快,我哥在这方面也有投资,明哥跟我哥关系这么好,要是看好哪个剧本可以跟我哥说,让我哥给你投资,肥水不流外人田,大家有钱一起赚呗。” 明乐被阳珑牵起话题,就顺着他的思考一会儿,说:“国内递来的本子确实有合适的,回头我看看,可以跟荆总商量。不过探班就不用了,你还是学生,要上课的。” 阳珑笑笑:“没事儿,我要是上课去不了,就让我哥替我去探班。他这么年轻天天忙公司也太累了,英年早秃就不好了,不如让他偶尔去散散心,也年轻一下心态。”他又像是想起什么,“明哥你都跟我哥这么熟了,就别老是叫荆总了,大家都是年轻人,总不总的我哥都给叫老了。我看你比我哥小,叫荆哥荆孟哥都行,要是觉得朋友不好这么叫,就直接叫名字,要不然取个绰号,阿荆阿孟小荆小孟都行,反正我哥不介意的,是吧,哥?” 连串的话轰炸,明乐的情绪一直在羞窘、高兴、慌张之间徘徊。 现在一听阳珑询问荆孟的意见,忍不住又看向了荆孟。 荆孟笑笑:“是,不介意。”他对上明乐有点窘迫的眼神,安抚说,“真不介意。我们是朋友,你怎么叫我都行。” 明乐的心里漾开喜悦,鼓起勇气,说:“荆总比我大,我就叫荆孟哥吧。” 姓荆的人很多,比他大的人也很多,但对他而言,荆孟是独一无二的那个。 阳珑看着两人,适时地不再开口,心里却跟系统吐槽。 [我都说累了,这两个榆木疙瘩,看得让人着急。] 系统平静表示。 [宿主辛苦了。] 阳珑失笑,不搭理系统,侧头看向元极,冲他眨了眨眼。 他知道,元极一定懂他的意思。 元极跟他坐得很近,确实知道他的意思。 然后,他就倒了一杯温水,递给阳珑。 阳珑接过来,一口喝了半杯。 是的,他说那么多话是挺辛苦的,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确实口渴了。 随着大家称呼的热络、阳珑找话题说了那么多话,气氛确实不再僵硬,几个人之间聊天的时候也更加随意了。 等菜上齐,他们也没有刻意追求什么餐桌礼仪,相处得很融洽。而各样菜色不愧是私厨出来的,不仅食材跟上次在空中花园吃的一样富含灵气甚至更好,本身的手艺也胜过那里的厨师,让几个人吃得都挺高兴的。 在吃完以后,明乐打了个电话,让他的团队安排人过来秘密把他接走。因为知道这次过来的有两个人,明乐特意准备了两份礼物,分别送给了阳珑和元极——是市面上最受喜爱的笔记本电脑,最适合大学生使用,配置也相当高。 阳珑和元极自然都表示感谢,他们是后辈,倒是没有特意准备礼物,不过他们跟明乐交换了联系方式,也约好以后有机会聊天和聚会。 荆孟把明乐送到私厨后面的通道,把他交给他的团队后,回到了厢房里。 阳珑正跟元极靠在一起看电视,见荆孟回来,抬眼朝他笑。 荆孟坐在一旁,盯着弟弟瞧了好几眼。 阳珑调侃:“怎么,舍不得明哥?” 荆孟无奈:“你看出来了?” 阳珑笑了笑:“你是我哥嘛,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虽然相认不久,不过像哥你这样的人,要不是对明哥有好感,也不至于对着我那么夸他。” 确实,在他哥跟他讲创业故事的时候,他哥自己可能不觉得,但每次提到明哥的时候,眼里都是带着光的。哪怕没命运线告诉他,他多看个几眼也能看出来了。 荆孟愣了愣:“这么明显吗?” 阳珑点点头:“就是这么明显。” 荆孟叹口气:“难怪了,那明乐可能也是发现了,才……” 阳珑挑眉:“那可不一定。” 荆孟抬眼,不太明白弟弟为什么这么说。 阳珑笑道:“不是有句话叫当局者迷吗?我估计明哥没看出来你喜欢他,就像哥你也没看出来明哥喜欢你一样。” 荆孟猛地一惊:“明乐喜欢我?” 阳珑摊手:“看吧,当局者迷,你也看不出明哥的心思。” 荆孟皱眉:“不可能,明乐躲着我,如果他也喜欢我,看出我的心思……不对,你说他没看出我的心思……” 陷入感情的人,想起来都是矛盾。 阳珑转过身,伸长胳膊拍了拍他哥,做个安抚。 “你现在想也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反正明哥不是说了吗,找国内的本子回来拍,这次他回来,你就别再让他走了,该投资就投资,找人也方便。再说了,你给明哥投资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商指手画脚,提高剧的质量,而明哥那么火,演技也好,只要不出幺蛾子拍出来的剧肯定也火。到时候你们俩双赢,还能培养感情,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