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胡大清的选择

收回红莲业火的林海松了一口气,他真的怕这玩意把血池给烧了,那自己岂不是做了无用功。

好在还算听话,刚才的行为也只是面对邪恶气息的本能反应而已,并非真的有意识,毕竟血池凝聚了万灵精华,要说有多干净,那就是骗人的了。

物极必反,血池凝聚万灵生机,相应的里面也就蕴含了一丝纯粹的邪恶气息,虽然有血阴大阵的炼化,也不可能尽全功,这是天道轮转,跟什么阵法无关。

“这玩意你打算怎么办?你如果睡进去的话,护法的人可不好找,没人护法的话,谁进去就是一盘菜”。

“而且洗涤时间也不是很确定,看这里面的能量,谁进去,最少都需要一年多时间才能出来”。

看着血色花苞在翻滚的血池中屹立不动,随后敖云落在林海肩膀上继续说着。

“不过我看你也不需要进去,这东西效果虽然很强,但是对比星光本源的话,压根就不是一个级别的东西”。

也怪不得敖云看不起永生花,这种残次阵法出来的东西,注定了效果就不会太好。

如果是地府血海出来的真正永生花的话,那还是能比拟星光本源的,那玩意就算是在万界也是独一份的存在。

血海之大,凝聚的生气之多,根本就无人能探究,哪怕是血海之主也不行。

“我是没想进去,修炼方面我不是很喜欢走捷径,不然山庄那么多的天材地宝,我早进阶去西边了”。

“但是这东西怎么办,确实比较麻烦,留在这里是不行的,不然我们岂不是颗粒无收”。

“得想办法先挪走才行,不管谁进去,我也没那个时间在这里护法不是”。

看着翻滚的血池,林海也有点头疼了起来,这东西处理不好的话,就是一桩巨大的麻烦。

“我看可以这样,让林秋给送到官帽山去,回头需要的时候,再让人进去就是了”。

“反正这玩意已经是终极状态了,只要封印得当,是不会过期的,也算是留个保险,指不定日后就有人会用得到呢”?

还是敖云提出了一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这东西放凤凰山庄肯定是不行的,只能放官帽山那边,有赵虎看守,不会出任何问题的。

而且林秋身为土系神龙,只需要把这一块挪移走就行了,对于血池以及乱葬岗这一片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那就这样处理吧”。

“林秋,你负责把这玩意送到官帽山安置好,陈冰也会跟过去的,事情办完之后,你就直接回山庄吧”。

说完抽出一张黑色符箓递给了林秋,顺手接过他手上的小耗子,这玩意全身金黄色,只有肚皮雪白,居然跟猫一样大。

只不过长的非常特别,正面看上去完全没有一般老鼠的贼眉鼠眼,而是看起来略带搞笑的那种五官。

特别是现在被人抓到手里之后,明显的可以看到它的神情非常的委屈。

如果这不是灵异世界的话,林海大概会以为自己疯了,能从一只猫那么大的老鼠脸上看出委屈的神情。

“起”。

得到林海的指示,林秋点了点头表示清楚之后,现出原形,大喝一声。

整个血池所在的地方就开始动摇了起来,不过并没有影响到血池,随着林秋不断的游动,大地开裂,血池也一点点的升上了天空。

见此情景,陈冰瞬间展开鬼蜮笼罩住了血池以及林秋的身影,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片乌云一样。

免得被人发现一团泥巴在天上飞行,还有一条神龙在附近飞舞,那样会出大问题的。

血池被移走,下面的郝家真正的老巢也暴露在了空气当中,金玉珠宝可以说是堆满了整个空间。

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黄金小房子,看那个构造以及大小,不用说就是寻宝鼠这家伙的据点了。

“你有没有什么想法?有的话这里的东西随便挑就是了,我这人对于帮忙做事的人并不会小气”。

“这不是客套话,机会只有一次,想清楚要不要,错过就没有了”。

看着下面的金玉珠宝,林海转头看向胡大清问道,正如他所说,出来做事就是一个团体。

是团体,那么大家就都能分享胜利果实,最大的果实已经被他拿走了,一些凡俗之物还是没必要去独吞的。

“算了吧,我就没必要拿了,王家那份已经够那败家子吃的满嘴流油了,再给他一点,我怕他会回到从前啊”。

听到还有自己的一份,胡大清显得有点惊讶,说实话,他真没做什么事,由此可见这位茅山嫡系弟子有多大气。

不过犹豫了片刻,他还是拒绝了林海的提议,王家的财产不会少的,足够那个败家子下半辈子挥霍的了。

自己完全没必要再拿一些走,金玉珠宝这东西,拿多了其实没什么意义,老胡家留下的财产够多了吧。

养出一个败家子,三五年就败了个干净,这是何等的卧槽?

“行吧”。

“那么后续你有什么安排,看在一起战斗的份上,你如果想投胎的话,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下”。

点了点头,林海挥手把所有东西给收了起来,胡家拿了只是用于自身,他拿了就不一样了,大部分还是会用于救济贫民的。

不过看在胡大清很识趣的份上,林海还是给了他一点便利,那就是投胎,通过阳判府的关系,肯定要比去地府排队快的多。

只不过胡大清好歹也是鬼将级别了,想不想去投胎还是个问题,他也只是随口一问而已。

“投胎吧,我这人没什么修炼天赋,也没有成仙做祖的野望,还是去投胎算了,不管是做什么都好,这辈子就此打住吧”。

看了一眼常乐镇方向,胡大清略显惆怅的说道,很多人都想长生久世,他则不然,要不是为了那个败家孙子,他可能都已经上小学读书了。

人的记忆其实就是痛苦的根源,除非你一出生就是锦衣玉食,然后顺风顺水的驾鹤西归,不然人生其实真没什么好留恋的。

至少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没什么好留恋的,有人说我们都在用一生治愈童年,其实这就是常态。

不必对此有什么过多的解读,谁都在治愈童年,除非你家老爷子在历史书上挂名,不然不幸这东西总能伴随你的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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