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很久,农机厂想要存活下去,只能靠联营了!但想和做,还是不同的,我不知道要和哪家国企联营才好。”苏通看向高明程,问他对此有什么建议。
高明程上辈子混的不是开厂这条道,对农机厂的技术,也根本不懂。
但苏通问起时,高明程却想起了一个成功的案例——双喜牌压力锅!
沈阳双喜牌压力锅在全国内,都是极具有名气的,但是工厂的生产产量有限,随着人们的生活逐渐好了,对家电、炊具的购买需求也逐渐增多。
很多乡镇企业能够崛起,就是一个时代的选择。
高明程微微一笑,说道:“苏厂长对农机厂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你想做压力锅吗?”
“压力锅?”苏通一愣,他们厂虽然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压力锅配件,但并没有完全做压力锅的能力和技术。
他之前想的,是做模具、机械零件这一块。
“双喜牌压力锅,听说过吗?”
苏通自然点头,这个谁没有听说过呢,他家现在用的,就是双喜牌的。
“你想,如果你和双喜牌联营,生产出贴牌产品去买,伱觉得会好卖吗?”高明程引导着苏通自己去想。
苏通想着想着,眼睛就绽放出光彩来,大声说道:“好卖!那肯定好卖!”
苏通原本如同身处迷雾中,眼前似乎到处都有路,但又似乎到处都没有路,现在高明程准确的提出一个建议,就像是一缕阳光照下,破开了一片雾霾,让他稍微看清前方的路况了。
但很快他又看到前面有一处路障,有些迟疑的说道:“双喜牌是沈阳的工厂,沈阳离这也太远了……”
这年头,出远门办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首先得需要一定的时间、经费,然后还需要大毅力去执行。
绿皮火车的速度很慢,两地又相隔甚远的情况下,在车上就要很久了,这一路上,又会发生些什么,那也是全然不知的。
‘南下支队’这个流氓组织在南方一带的火车上闹的很凶,这苏通是知道的,并且也被抢劫过,但北方那边又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么一想,苏通心里没底了。
他是搞技术出身的,但身体素质很一般,要是遇到‘南下支队’这种人,也只有乖乖被抢劫的份。
这长途漫漫,充满了未知。
高明程看出苏通的担忧和胆怯,于是便说道:“我只是提个建议,并非就要如此,苏厂长你慢慢想,只要找到合适的企业,就能前去谈联营。”
“沈阳太远了,那么可以从省城找。”
对苏通的选择,高明程也不算很意外,如果苏通能够下定决心,有这个毅力去办事,那么上辈子也不至于破产了。
这时,老林把事先准备好的菜一一端了上来。
苏通虽然说快要破产了,但这一顿饭是他请的,菜色安排的很丰盛。
“先吃饭。”高国兵看他们之间的谈话陷入僵局,立即打破沉闷的气氛。
于是三人不再谈正事,而是吃起饭来。
饭后,高国兵准备带高明程走了,但这时苏通却又和高明程说道:“如果……如果我去沈阳谈联营的事情,那么可以请你一起去吗?”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苏通会提出这么一个要求。
苏通找高明程一起前去,也是迫不得已,主要是他身边没有合适的人,而懂联营的,也只有高明程了。
并且他从高国兵的口中听说了,前阵子樟树药交会时,高明程带着两个人扛着八大袋的药材,前去卖药的事情了。
那一个来回,就让高明程赚到钱了。
当然了,最最主要的,还是高明程长得人高马大的,一看就身体素质很好,和他一起出门办事,靠谱!
说实话,高明程并不想出远门。
出远门去外地闯荡的事情,他上辈子已经干过了,一路吃了不少的苦。
并且体验过后世的飞机、高铁后,他更是看不上现在的汽车和绿皮火车了,这出门一趟,就是遭罪。
但苏通好歹是高国兵介绍的,并且看苏通之前的样子,也未必会去沈阳,于是他就爽快的答应下来了。
并且说道:“行啊,那苏厂长要是决定好了,就到高家村来通知我一声。”
“哎,好好!”听见高明程答应了,苏通就放心了不少。
这以后不管去不去,他都没有那么担心了。
接下来,他要再找更多的同行,好好的打探一下具体是怎么个联营的,然后再做出一个选择。
高国兵拍了拍苏通的肩膀,说道:“你找明程一起去,那就对了!明程是打猎、采药的一把好手,是个胆大心细的人。”
一听高国兵这话,苏通对高明程就更加的放心了。
这一顿饭,吃的算是宾主尽欢了。
三人分别后,高明程跟着高国兵回到家,拿了那把改良的鸟铳。
鸟铳已经被赵冬梅用粗布给层层包裹缠绕着了。
这年头虽然不禁枪,但枪乃利器,被人看到后,他人难免会心生胆怯,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于是用粗布缠裹住。
高明程谢过高国兵两口子,然后就带着鸟铳走了。
他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商场,买了足够两件衣服用的毛线团,可选择的颜色并不多,他买了红色和军绿色两种颜色。
他习惯在山林中穿梭,这会儿没办法弄到迷彩装,但穿着军绿色的衣服,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带着这些东西,高明程回到高家村中。
路过军岭时,他又遇见黄大志了,这一次,他发现黄大志的气色好了很多,精神面貌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既然遇见,两人自然会停下打招呼,以及说说话。
在言谈中,高明程明显的察觉到黄大志的变化,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从几只兔子的身上发生的。
黄大志的背脊挺直,脸上带笑,对高明程说道:“现在家里是我当家了!”
自从高明程教给他套兔子的技巧后,在后面的一个月里,黄大志有幸套到好几只兔子。
那套到的第一只兔子,就被黄大志拿来吃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又因为繁重的农活,身上的伤一直都没有好透。他想让他爸拿钱出来买肉吃,但他爸却不肯,把钱死死地攥在手里,丝毫不顾及那钱本来就是黄大志赚来的。
当黄大志自己套到兔子,并且决定吃时,他爸妈都还舍不得,嘴里嘟囔着让他拿去卖掉换钱花。
但黄大志没有这么干,于是那天晚上,他终于吃了一顿肉。
而之后套到的兔子,黄大志倒是拿去卖了,但是呢,卖兔子的钱,他并没有再交给爸妈,而是自己拿着了。
他想明白了,他已经二十二岁,并且是家里最主要的劳动力,那么这个家的钱,就该由他来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