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 16 章

《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全本免费阅读

女人哭声渐渐小了,她不敢再等了,打算一脚油门下去赶紧回家。

可一抬头。

哪里还有索命使者的影子,只剩坏掉的路灯一闪一闪,照映着空荡荡的晕湿地。

女人小心翼翼向前探过身子观察情况。

阒寂的黑夜,只能听到她和儿子充满惊恐的紊乱呼吸声。

“哗啦——”

忽然,奇怪的声音再次响起,视线中蓦的多了一道灰蓝色身影。

她吓了一跳,尔后才看清是刚才那个和尚,捻着佛珠缓缓而过。

女人瞳孔剧烈扩张,就像见到了救命稻草,跌跌撞撞开门下车。

她抱起儿子朝乔攸跑去,往地上一跪,双手合十拱了拱:

“大师,刚才是我不懂事冲撞了您,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这次一定要救救我们!”

乔攸轻轻点头,微垂着眉眼神情淡然,一副“早有预料”的表情,道:

“看来,你们刚才已经遇到他们了。”

“大师大师,您要是能救我一次,要多少钱我都给!”女人情不自禁抱着乔攸的腿苦苦哀求,脸上的苦笑还不如哭好看。

乔攸轻轻拂开女人的手,表示“贫僧已入佛门,六根清净”。

“你之所以会看到脏东西,是因为你儿子,他叫李昊翰对不对。”乔攸老神在在道。

女人一听大师连她儿子的姓名都能算出来,更加坚信对方是能救她狗命的世外高人。

“对对对,大师神机妙算。昊翰,快给大师磕头!”她按着儿子的脑袋一顿以头抢地。

小孩儿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直往嘴里淌。

“你儿子经常在外面招猫逗狗横行霸道,欺辱同学,这才招惹了阎王爷不悦,但是无碍,阎王爷有个特殊喜好。”乔攸将大包扔到二人面前。

包裹散开,露出一截粉嫩布料。

“阎王爷最看重他的马面使者,且钟爱粉色,只要你儿子每天背着这书包去上学,讨了阎王爷欢心,他自然会放你们一马。”

女人一听,手指哆嗦着取出书包一看。

印着个白色皮肤紫色鬃毛的大眼睛小马。

小孩儿一把抢过粉色书包,三下五除二背好,眼神坚定如同入党:

“大师,我从今天开始绝对不让书包离身,洗澡也背着,阎王爷应该会放过我和妈妈吧。”

“那倒也不用这么麻烦。”乔攸挠了挠头套,有点痒。

“用的用的!”小孩举起右手以表忠心,“我最喜欢粉色啦,我喜欢的女孩今天早上也背了小马宝莉的粉书包,我想背,让我背吧!”

乔攸:?

合着还是个霸总预备役,喜欢谁就要欺负谁。

乔攸深吸一口气:

“记住,要安分守己,绝不能再欺凌他人。”

“好好好,全听大师的!”女人按着儿子又是一顿猛磕。

“最后,这件事千万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贫僧这是折寿十年才帮你们从地狱小鬼那里打探到的消息。”

“绝对不说,大师放心!”

乔攸捻着佛珠,满意点点头,嘴里念着台词,缓缓离去:

“要出事了,要出事了啊……”

车子火速离去,划过一抹耀眼粉色,书包上的小马笑得可可爱爱。

巷子里。

乔攸摘下头套换好衣服,将租借来的道具服整齐叠好。

“辛苦你了陆老师,演技很炸裂,我听着都害怕。”乔攸由衷夸奖。

陆珩笑得爽朗:“不辛苦,我也玩得很开心。”

说起来,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也是一次难得的体验。

“明天排练,还会叫我么。”陆珩又问。

“当然,我们是BF嘛。”

“BF?”

“BestFriend。”

当晚,李昊翰的爸爸刚到家,就看到儿子背着粉色的小马宝莉书包,在阳台上对着月亮虔诚地祈祷。

孩儿他妈一样,挎着粉色包包跟着儿子一起祈祷。

爸爸:?

两天后,学校。

樱樱望着门口,就见那几个成天嘲笑小马宝莉是智障动画片的男孩子,人均一只粉色小马书包,顶着个乌黑眼圈进来了,缩着脖子,就跟身后有鬼撵一样,时不时回头环伺。

然后齐刷刷走到她面前,站成一排,膝盖一软,直直跪下——

“阮樱樱!对不起!”

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樱樱:?

台上的老师都看呆了。

这群混世魔王这是……?

难道阮樱樱是什么财团流落在外的千金公主?

“小乔哥哥,今天李昊翰主动帮我打水,王子鸣放学还帮我提书包,张伯庾还给我买了好多零食呢。”

乔攸接到了樱樱用小天才电话手表打来的电话,言语间透着喜气洋洋。

“恭喜你啊,看来这几个孩子终于良心发现了。”

“可是小乔哥哥,为什么他们都背着粉色小马宝莉书包来上学呢?”小小的女孩大大的疑惑。

乔攸扬起嘴角:

“因为,这本就是小朋友会喜欢的动画啊。”

挂了电话,乔攸将租借来道具服拿去归还,拿回押金。

他开始翻日历。

后天就是陆珩的生日,纠结党乔攸到现在也没想出可以送他什么礼物。

想想,小说里的霸总都是怎么做的。

送的礼物要么贵到极致满身铜臭,要么廉价到极致满腹真心。

至于囊中羞涩的女主和小受们,多是以身代礼,先紧着霸总们“吃饱喝足”。

乔攸顺势望向镜子里的自己。

仅代表乔攸滤镜下的视角:

陆珩才不是什么饮食男女,人家向来更多追求的是精神层面的高度。

或许,去陆珩的房间瞧瞧能找到线索。

乔攸端着切好的果盘,敲响陆珩房门,屋里传来低低一声“进”。

宽大敦实的书桌前,陆珩正专心致志看手中的文件,被镜片半掩了深邃的瞳眸,只剩睫毛根部连接的弧度,微微上翘。

虽然家里的佣人都说他可怕,可乔攸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和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奶白色的圆领毛衣,兴许是因为布料过于柔软,更衬托出他温良顺和的气质。

“陆管家。”乔攸将果盘放在桌上,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余光已经开始在房间中打量。

陆珩从文件中抬眼,原本淡漠的嘴角因为眼前这人的突然造访而出现了轻微上扬的弧度。

“辛苦了,我切了果盘过来,吃完再工作吧。”

陆珩望着新鲜落着水珠的果盘,喉结动了动:

“谢谢你,我一会儿吃。”

乔攸目光转了一圈,发现陆珩的房间很简单。

极富质感的梨花木大书架陈列着古今中外优秀书籍,同色的书桌上也只是朴素摆着电脑键盘和文件架。

整间房间的色调都是色感偏软的高级灰。

唯一一点鲜艳色彩就是桌上那盆绿油油的植物。

这是什么花。

盆栽引起了乔攸的注意。

他本想直接问陆珩,却见他已经将视线重新投放在文件中,本着不打扰他工作的想法,乔攸最后看了眼盆栽,在心中将它的样子记下来,道了句“我先去忙”便离开了房间。

回到自己的逼仄小杂物间,乔攸按照自己的记忆将盆栽中的植物画下来。

如剑般宽长的叶子,叶尖收紧似刀尖,颜色是比较常见的草绿。

乔攸的画工也仅限于把线条画直,剩下的全看植物科普君了。

植物科普君很快给出答案:

【看着像鸢尾花的叶子,现在有开花么?】

乔攸说没有。

【那就对了,鸢尾花在四五月份开花,到了十月份就只剩些叶子了。】

乔攸这下更加坚信陆珩就是他的天选之人。

他最喜欢鸢尾花了。

乔攸还记得小学四年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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