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要说明一下目前上海的势力分布情况。
首先是占据了上海大半个市区的租界,分为公共租界和法租界。
公共租界是英美租界合并共管后的称谓。外国租界主要占据上海市区的北面和西北面,沿黄浦江西岸延申发展。黄浦江的东岸是城郊农村地区,也就是俗称的浦东地区。
而归民国政府管辖的城区实际上就只有南部市区,也叫南市区。
而在去年的一二八淞沪抗战失败后,中日签订的停战协议规定上海为“非武装区”,中方不得在上海至安亭、昆山、苏州一带地区驻军,只能驻守少量的地方保安部队。
虽然不能驻军,但是国军的淞沪警备司令部依然存在,并且对淞沪地区包括保安队及缉私队等任何合法的民国武装有直接的管辖权。
而佣兵团在上海的基地卢家桥就在浦东郊外,如果只是民用的话,那么跟淞沪警备司令部就关系不大。
但是,你可是要用于军事训练的,不单是枪械齐全,而且还要用炮,这成天枪声炮声不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日军又来登陆了。
所以,要想不引起当地百姓和当地城-府的反对和猜忌,去淞沪司令部报备是必须的程序,这样才能具备合法性。
而之前周文也是打算打着军委会的旗号去跟警备司令部报备,这也是他需要得到校长支持的原因。不然民国再是如何混乱无序,但在淞沪和南京这种腹心地带的管控还是很严的,怎么会允许一支不知名的武装在自己的核心地带活动。
现在有王副官出面可就简单多了,也省事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在警备司令部那边挂上了校长背景的旗号,以后再无人会来找茬。
你想想,王副官是什么身份?他身后站着的是谁?他说的话是代表谁的意思?
所以妙花才会这么高兴,也就等于在上海租界外的地区,佣兵团基本可以横着走了。
“但是,校长的好处不是那么好拿的,给了你甜头,后面就有事要你办。”周文微微一笑道。
妙花一怔,问道:“还有条件啊?什么事儿?”
“其实也不算是坏事,米国有一个著名的爱国华人,在华人圈子很有影响力,他在米国号召华人捐助了很多抗日资金,最近要带着这笔资金回国来赠送给国民政-府,校长就是要我们负责他在国内的安全。”
原来,这个时期在米国华人界有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此人复姓司徒,自小就去米国打拼。
那个时期的华人在米国经常受到白人的欺负,社会地位也很低,而司徒先生则是决心奋起抗争。
于是他就加入了当时在米国的华人帮会组织洪门。而当时的洪门其实是反清组织,在清末有很多革命者加入,年少的司徒先生在其中吸收到了很多革命思想,这深深改变了他的世界观。
而且也是在这个期间,发生了一件几乎影响了司徒先生一生的大事。
当时司徒先生在一家华人餐厅打工,有一天却遇到了一个吃霸王餐的白人无赖。本来吃霸王餐也就罢了,毕竟这个时期的华人屡受白人的欺压,就是找来警察也是你吃亏的事,所以只能暗自骂几句,自认倒霉而已。
但那个华人侍者的低声咒骂却被这个白人听见,这可了不得了,老子吃华人餐厅从来不给钱,别人都不敢逼逼,你竟然还敢骂我,这不是找死吗?
于是那个白人无赖就转身殴打这个华人侍者,而其他白人则是笑呵呵站着旁观。
眼看这个华人侍者已经被打得浑身是血,奄奄一息,而那个白人无赖则是毫无停手的意思。更过分的是,其他喝多了酒的白人还在旁边起哄,声称会为这个白人无赖作证,说是华人侍者先动的手,他属于正当防卫。
这明显是鼓励这个白人将华人侍者活活打死的节奏。
这时刚闻声从后厨赶来的司徒先生见状大怒,奋而出手。
要知道,洪门本质上是帮会组织,进入帮会的人都必须学拳练武,而司徒先生此时已经加入洪门6年,加上其人也是个练武奇才,此时一身外功已经练到劲生气的阶段,而且正是血气方刚的强壮年纪,那个喝得半醉的白人无赖如何是他的对手?
而司徒先生看到这个白人居然奔着打死人的节奏来,哪里还会想着留手?
却见那个白人无赖向着司徒先生挥出的一拳被躲开,空中就飞起几道鞭腿的残影,呼呼的风声中,那个白人无赖还没弄清是什么回事,头上就连中了数脚。
呵呵,被一个劲生气的高手用鞭腿连续几个重击踢在头上,这个白人无赖立马就翻着白眼,口鼻流血就倒在地上。
结果还不等救护车赶到,这个白人无赖就已经没气儿了。
这事可就闹大了。
以米国口称平等实际上充满种族歧视的法律,司徒先生怎么还会有活路?被判死刑已经是妥妥的事。
但是,华人们多少年来就被白人欺负和歧视,终于在司徒先生身上看到了宣泄口,于是就发动声势浩大营救行动。
各个阶层的华人都开始行动起来,律师免费为他打官司,华人民众游行示威给政-府施压、各种华人报纸舆论造势谴责当局的种族歧视,而普通民众则是捐款捐物,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纷纷集资解救他。
后来还有人有到了那个白人无赖的家属,赔偿了一大笔钱让他们撤诉,这才逼得法官和当局不得不将死刑改判为一年监禁。
而司徒先生也因此在米国华人圈声名鹊起,变成了华人心目中的英雄。
后来,司徒先生和几个兄弟就开了洪门的一个分堂,叫做“安良堂”,专门帮助华人,锄强扶弱。
到了现在,凭借着司徒先生的名声和敢作敢当的个性,安良堂开遍美国,已经有门徒20000多人,总部在纽约,司徒美堂为大哥,受到大部分美籍华人的推崇和爱戴。
这里就要说明一下目前上海的势力分布情况。
首先是占据了上海大半个市区的租界,分为公共租界和法租界。
公共租界是英美租界合并共管后的称谓。外国租界主要占据上海市区的北面和西北面,沿黄浦江西岸延申发展。黄浦江的东岸是城郊农村地区,也就是俗称的浦东地区。
而归民国政府管辖的城区实际上就只有南部市区,也叫南市区。
而在去年的一二八淞沪抗战失败后,中日签订的停战协议规定上海为“非武装区”,中方不得在上海至安亭、昆山、苏州一带地区驻军,只能驻守少量的地方保安部队。
虽然不能驻军,但是国军的淞沪警备司令部依然存在,并且对淞沪地区包括保安队及缉私队等任何合法的民国武装有直接的管辖权。
而佣兵团在上海的基地卢家桥就在浦东郊外,如果只是民用的话,那么跟淞沪警备司令部就关系不大。
但是,你可是要用于军事训练的,不单是枪械齐全,而且还要用炮,这成天枪声炮声不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日军又来登陆了。
所以,要想不引起当地百姓和当地城-府的反对和猜忌,去淞沪司令部报备是必须的程序,这样才能具备合法性。
而之前周文也是打算打着军委会的旗号去跟警备司令部报备,这也是他需要得到校长支持的原因。不然民国再是如何混乱无序,但在淞沪和南京这种腹心地带的管控还是很严的,怎么会允许一支不知名的武装在自己的核心地带活动。
现在有王副官出面可就简单多了,也省事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在警备司令部那边挂上了校长背景的旗号,以后再无人会来找茬。
你想想,王副官是什么身份?他身后站着的是谁?他说的话是代表谁的意思?
所以妙花才会这么高兴,也就等于在上海租界外的地区,佣兵团基本可以横着走了。
“但是,校长的好处不是那么好拿的,给了你甜头,后面就有事要你办。”周文微微一笑道。
妙花一怔,问道:“还有条件啊?什么事儿?”
“其实也不算是坏事,米国有一个著名的爱国华人,在华人圈子很有影响力,他在米国号召华人捐助了很多抗日资金,最近要带着这笔资金回国来赠送给国民政-府,校长就是要我们负责他在国内的安全。”
原来,这个时期在米国华人界有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此人复姓司徒,自小就去米国打拼。
那个时期的华人在米国经常受到白人的欺负,社会地位也很低,而司徒先生则是决心奋起抗争。
于是他就加入了当时在米国的华人帮会组织洪门。而当时的洪门其实是反清组织,在清末有很多革命者加入,年少的司徒先生在其中吸收到了很多革命思想,这深深改变了他的世界观。
而且也是在这个期间,发生了一件几乎影响了司徒先生一生的大事。
当时司徒先生在一家华人餐厅打工,有一天却遇到了一个吃霸王餐的白人无赖。本来吃霸王餐也就罢了,毕竟这个时期的华人屡受白人的欺压,就是找来警察也是你吃亏的事,所以只能暗自骂几句,自认倒霉而已。
但那个华人侍者的低声咒骂却被这个白人听见,这可了不得了,老子吃华人餐厅从来不给钱,别人都不敢逼逼,你竟然还敢骂我,这不是找死吗?
于是那个白人无赖就转身殴打这个华人侍者,而其他白人则是笑呵呵站着旁观。
眼看这个华人侍者已经被打得浑身是血,奄奄一息,而那个白人无赖则是毫无停手的意思。更过分的是,其他喝多了酒的白人还在旁边起哄,声称会为这个白人无赖作证,说是华人侍者先动的手,他属于正当防卫。
这明显是鼓励这个白人将华人侍者活活打死的节奏。
这时刚闻声从后厨赶来的司徒先生见状大怒,奋而出手。
要知道,洪门本质上是帮会组织,进入帮会的人都必须学拳练武,而司徒先生此时已经加入洪门6年,加上其人也是个练武奇才,此时一身外功已经练到劲生气的阶段,而且正是血气方刚的强壮年纪,那个喝得半醉的白人无赖如何是他的对手?
而司徒先生看到这个白人居然奔着打死人的节奏来,哪里还会想着留手?
却见那个白人无赖向着司徒先生挥出的一拳被躲开,空中就飞起几道鞭腿的残影,呼呼的风声中,那个白人无赖还没弄清是什么回事,头上就连中了数脚。
呵呵,被一个劲生气的高手用鞭腿连续几个重击踢在头上,这个白人无赖立马就翻着白眼,口鼻流血就倒在地上。
结果还不等救护车赶到,这个白人无赖就已经没气儿了。
这事可就闹大了。
以米国口称平等实际上充满种族歧视的法律,司徒先生怎么还会有活路?被判死刑已经是妥妥的事。
但是,华人们多少年来就被白人欺负和歧视,终于在司徒先生身上看到了宣泄口,于是就发动声势浩大营救行动。
各个阶层的华人都开始行动起来,律师免费为他打官司,华人民众游行示威给政-府施压、各种华人报纸舆论造势谴责当局的种族歧视,而普通民众则是捐款捐物,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纷纷集资解救他。
后来还有人有到了那个白人无赖的家属,赔偿了一大笔钱让他们撤诉,这才逼得法官和当局不得不将死刑改判为一年监禁。
而司徒先生也因此在米国华人圈声名鹊起,变成了华人心目中的英雄。
后来,司徒先生和几个兄弟就开了洪门的一个分堂,叫做“安良堂”,专门帮助华人,锄强扶弱。
到了现在,凭借着司徒先生的名声和敢作敢当的个性,安良堂开遍美国,已经有门徒20000多人,总部在纽约,司徒美堂为大哥,受到大部分美籍华人的推崇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