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移民实边

何志远与阿桂两人忙拱手道:“臣(奴才)谨遵圣谕!”

“陈宏谋与何志远去泉州,兆惠和阿桂去雷州(今广东湛江雷州市),这两地的港口目前都没有设海关通商,便于水师的集结操演。”

“何志远从福建水师中抽调精锐兵士,阿桂从广东水师中抽调,你二人各组建一支三万人的水师,余下的缺口,再秉知和亲王与兵部商议,从江南水师及东海水师中抽调。”

乾隆问何志远道:“子丹,随你从西洋回来的兵士,你留下了多少?”

“回皇上,遵照旨意,臣留下了一百一十人,已俱都返回京师听命。”

“好,分一半给阿桂,组建水师时,将这些人补到军中去带兵。若人数不足,还可从别处挑好的调过来,你二人与兆惠一道去兵部商议委任事宜,拟好后将名册奏进来。”

“但有一宗要记牢了,你们的官职目前吏部还不能出票拟,对外兆惠是钦差副使,襄助陈宏谋,钦差副使行辕设在雷州。”

“何志远与阿桂也归陈宏谋节制,只说何志远在福建组建的水师,是为了去台湾驻军整训;阿桂在广东组建的水师,是为了去琼州驻军。”

“这是为了台湾府和琼崖道将来设省预先驻军,对外加强海防,剿灭海盗;对内肃清流寇,安定地方。”

“皇上,”何志远拱手道:“台湾的水师这几年也有了些规模,训练也从未懈怠。既然对外说是组建水师用于驻防台湾,可否从台湾水师中抽调一些兵士?”

“不成,”乾隆道:“台湾水师不仅不能抽调,反而要加强。”

“于敏中和刘国玉已经到了台湾,让刘国玉去做台湾总兵,就是因为他治军有方,当年剿水匪时,打起仗来也不含糊。”

“朝廷的水师本就不多,精锐又都被你们抽调走了,新的水师学堂尚在筹建之中,没有几年光景是作养不出来能上战阵的水师官兵的。”

“澳省是块肥肉,让我们万里之遥的去给吞了,定然会让欧罗巴的那些海上强国眼红不已。”

“本土沿海的水师力量太过空虚,时间久了保不准就会让人觉得有机可乘,从海上来犯,或是以武力相要挟。”

“两广、闽浙还有东海省这些沿海地方,不大可能成为攻击目标。”

“已经有旨意给沿海各省水师提督,在海岸要冲处多修炮台,装备远程火炮,加强戒备。万一有敌自海上来犯,不必出海与之作战,只用岸防炮轰击即可。”

“敌方海军纵然在海上不可一世,但不敢登陆作战,只能是白费气力,讨不到任何便宜。”

“而琼崖离广东很近,我方要增援也容易得多,敌方占了也未必守得住,料也没有大碍。”

“唯独台湾孤悬海外,远离本土,增援困难,占了以后进可攻,退可守,所以最容易被人盯上,当年荷兰人敢入侵台湾,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再者,沿海各地差不多都是只有岸防,而无精锐水师了,不堪海上作战。”

“台湾地处东海与琼崖之间,又拱卫着身后的本土,所以必须保留一支强大的水师,一则与岸防火力配合以自保,二则若本土沿海有变,可以相机驰援。”

众人听了皇上的话,条分缕析,句句在理,均点头不语。

“再说陈宏谋这个钦命南洋大臣,”乾隆道:“你南洋大臣衙门就设在泉州,不仅台湾府仍归你署理,朕把琼崖道一并交给你。”

“如此措置可不只是为了帮何志远、阿桂他们圆谎,而是要你切实的把这两个地方给管起来。”

“吏治、法司、武备、农事、工商、赋税、新学这些事情都要搞好,人口也要增加,为将来建省预做准备。”

“除此之外,你还有一桩最为紧要的差事,作为朝廷与兆惠他们远征军的衔接。”

“他们需要的东西,你负责从各地筹集来,统运到泉州,由南洋大臣衙门接收,再运往澳省。”

“京里和各省若有阻碍,由和亲王与吴镜湖从中协调,难决的也可用密折奏进来。”

“将来,澳省运回本土的物资、人口,也到泉州交给你,再由你按朝廷的方略发往相应各地。”

陈宏谋听懂了皇上话里的意思,问道:“皇上,占了澳州后,是否也如当年在朝鲜一样,将当地民众都迁到本土来?”

“那是必须的,”乾隆道:“这样的大事,既然做了就必须做得彻底。不然即使今天打下了它,将来也会给子孙后代留下无穷之患,也很容易得尔复失。”

“澳省那个地方,矿产尤为丰富,金银铁铅煤等等,数不胜数,应有尽有。去年已经让工部征召了几千人学做工匠,从踏勘、采矿到冶炼的人无所不有。”

“不过这些人不能带到澳省去,一年光景,充其量也只是学了些皮毛而已,不堪大用的。”

“让工部从各省挑出几千个好手同兆惠他们一起去澳省,新招来的那些留给工部慢慢调教吧。”

“到澳省安顿好了之后,就加紧踏勘、开采,需要冶炼的就地冶炼,然后源源不断的装船运回泉州来。”

“这些都是将来的事,眼下要做的是为澳省征召民众。澳省这地方被世人发现得较晚,除了岛上为数不多的原住民,没有更多的百姓。”

“打江山易,守江山难,我们占了它,要想让它永世成为中国的土地,就要让我国的百姓在上面世代生息繁衍,置府县,设流官,兴教化,劝农桑,繁荣百业,方能长治久安。”

“到了泉州、雷州两个港口后,组建操练水师是何志远与阿桂的事,你与兆惠分别在福建、广东征召民众,只说是朝廷的移民实边之策,去台湾和琼州安家落户。”

“凡愿去者,无论男女,只要年满十四岁,圴由官府发给土地五十亩,归个人所有,分文不收且蠲免三年赋税。”

“不满十四岁的,去了以后,待年满时也依例发给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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