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义还在永乐城,如果真的如他所说,那岂不是很危险,当初就是因为自己害得他们父女离散,如今又出了这种事,但凡范明义遇到什么危险,自己难辞其咎。
见方去病如此慌张,刑殇先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让他先坐下。
“范老的事情你不必紧张,他与他的女儿已经去禹城了!”
“什么?禹城?”
方去病愣了一下,随后不由自主的喊了一句。
禹城距离永乐城数千里,仅和范雪棉二人又能走多远?况且范雪棉在永乐城还是一名女官,就这么走了以后该怎么办?
想到这,方去病自责万分,若不是因为自己的身份,怎能把事情搞成现在这幅样子。
刑殇见他这般苦恼,看了一眼门外微微笑道:“你不用着急,我虽与您的夫人有过一面之缘,但范老爷子为人忠厚老实,当初您的夫人想要打柄剑的时候,就是范老把她介绍过来的。”
“我与范老也是很多年的旧相识了,遇到这种事当然是要打听清楚的。”
方去病听后,眉头依然拧在一起,眉心身陷,目光之中满是担忧。
经过刑殇一番的描述后,方去病总算松了口气。
就在几日前,范明义知道商榷要将自己赶走时,范雪棉已然得到了消息,并请求她的上级,把她调到了西北禹城就职,一来可以避免商榷的放逐,二来可以避免宋亭书的再次追问。
至于为什么没选择到皖城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范雪棉所在的官衙在皖城根本没有任何职位,就算范雪棉百般请求,到了皖城,也早晚会被调到禹城。
方去病低头想了很久,范明义被范雪棉带到禹城,到底要不要与范雪娇她们说呢?
如果说了,范雪娇她们会是什么反应?
可如果不说,到时候她们中的一人要去接她们的父亲我又该怎么解释?
一时间方去病不知该怎么做,双手不由颤抖了起来,并攥着拳头狠狠砸向了身边的桌子。
可恶!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为何要让他们范家受到这种折磨。
方去病的举动把刑殇吓了一跳,急忙站起身叹了口气。
“方兄弟,您也不用太过担忧,禹城虽然是大兴的西北侧,地处荒芜,但那里的风土人情还是蛮好的,范雪棉又是女官,定然不会让范老吃亏的。”
“至于何时能回来,就不知道了。”
“但范老临走时曾经嘱咐过我,让我务必来皖城做生意,还特意让我寻找您的下落,如果侥幸看见您的话,一定要告诉您,千万不要把此事告诉他的女儿们,以免引起没必要的麻烦。”
方去病听后点了点头,深潭般深沉的眸底,漾起一丝涟漪。
早就该想到,这个刑殇去哪谋生不好,非要来此,方才就应该猜到,这完全是范明义的意思。
既然如此,那就先把此事瞒下,在皖城原本就没有熟人,除了梁太守,其他人都不认识,这个刑殇或许对自己将来有用。
于是方去病深吸一口气,略微抬眼瞧了瞧。
“不知兄弟今年几许?”
“我也只是个平民而已,日后也犯不着总是用‘您’这个字眼称呼。”
刑殇笑了笑,重新把围裙系到了腰间。
“我今年二十有四,比你略大一些,至于‘您’这个字,完全是因为您是范家的主人,我身为他们范家的朋友理当如此称呼,不打紧的。”
方去病原本还想问问这个刑殇是怎么与范明义认识的,又如何成为了范家朋友?
商榷毕竟是刑部的二把手,这刑殇怎么又敢独自跑到皖城来告之此事?这是何等重要的朋友,才敢这么做。
可思来想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往,又何必深挖呢?
于是看着他礼貌的伸出了右手:“不管怎样,如果不是你的出现,把这些告诉了我,不知何时才能知道这一切,还是要谢谢你的。”
刑殇见他这么客气,连忙摆手笑道:“这有什么的?”
“都说皖城和永乐城差不多,可来了才发现,这里的生意竟如此好做,虽然你是我第一个客人,但经我的观察,这里的百姓似乎很喜欢买东西,尤其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永乐城,全年平淡,就连每年的节日都是一模一样,其实早就不想在那继续待着了,若不是祖祖辈辈都在永乐城,没准我早就过来了!”
邢殇一边说着话,一边向门外走去。
方去病也感同身受,与范雪娇她们初来时,大街小巷的繁华程度他早已领略过。
“既然喜欢这里,那你不走了吧?”
邢殇面对方去病如此突如其来的问题,怔了一下。
然后咧嘴笑道。
“方兄弟,您有所不知,像我们这种靠打铁为生的,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待在急需兵器铁器的城池中,皖城又是司徒燕的地盘,而司徒燕又是百战不败的大将军,我想我暂时是不会走的。”
说罢,只见他从自己的摊铺前抓起来一枚剑鞘扔到了方去病的怀中。
“这是钨钢打磨而成的通用剑鞘,和您夫人的佩剑应该很合适,拿去吧。”
方去病后退一步接过剑鞘后,差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后背的撕扯感不禁使他咧嘴抽搐了下。
这剑鞘怎么这么沉?
还是钨钢?还以为只有现代才有。
见方去病险些栽倒,邢殇连忙绕过摊铺来到他的身前轻声说了嘴。
“不好意思,忘记了你不会习武,这种钨钢剑鞘很沉很结实,寻常人肯定无法拿动,不如你先把剑鞘放在我这,我有时间亲自给您送过去?”
方去病听后,双耳向后紧了紧。
不过是一把剑鞘而已,有什么拿不动的,于是二话不说再次把剑鞘捧在了怀中。
“多少钱?”
邢殇连忙挥了挥袖子。
“还要什么钱?既然都是朋友,一个剑鞘而已,我一天之中能打造出几十把,不缺您这一把。”
“这…”
方去病仔细想了想,如今手中的钱又不是自己的,既然这个刑殇如此客气,那就算了。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邢大哥,我方去病也是和夫人们初来乍到,日后免不了经常来打扰你,所谓他乡遇故知,事事好图之吗!”
随即转身向家中走去。
邢殇看着方去病的背影,用手挠了挠头,一头雾水。
“什么叫事事好图之啊?我一个打铁的,能图我啥……”
方去病强逞能,抱着怀中的剑鞘一路走去,累的浑身酸疼,加上还未痊愈的伤口,没走多远就停了下来,坐在了一个摆摊的旁边。
“大娘,我实在有些累,请容我在这坐会儿。”
摆摊的是一位大娘,看样子应该四五十岁了。
大娘见方去病羸弱的样子,撇了撇嘴。
“行吧,但不能待的时间过长,我这可是卖女子胭脂水粉的,若是有人过来买东西,看见你一个病秧子在这,不吓跑才怪呢。”
方去病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着说道:“多谢,不会太长时间的,就只是休息片刻,我家就……”
“大娘,你这胭脂咋卖的?”
没等方去病说完,就看见一位女子挎着竹篮走了过来。
方去病眯起双眼瞟了瞟。
心中暗想,这无非就是一些香料碾碎制成的,涂在脸上不过敏才怪,真搞不懂,这古代的胭脂水粉怎么这么差?
不屑一顾的方去病把目光重新放在了怀中的剑鞘上,深深的沉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雪莲能否喜欢,这么沉的剑鞘我一个男人都很难拿动,更何况是个女子。
而就在这时,又有一个姑娘神色匆忙的走了过来。
看见大娘的摊铺上摆放了这么多胭脂水粉,停下了脚步。
仔细看过之后却皱了皱眉。
“唉,找了这么多摊铺竟还是没有……”
大娘见她要走,急忙站了起来,见她一身华服打扮,仅是新蚕丝就穿了数层之多,肯定不是寻常家的女子,非富即贵。
于是大声笑了笑:“呵呵,这位姑娘,您想要什么啊?”
“我这可是应有尽有,因为东西太多所以有的珍贵之物并没有摆在明面儿上。”
姑娘皱了皱眉,看着眼前的摊铺多是一些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东西,半信半疑的问道:“那你这可有颜福堂的香膏?”
姑娘的一句话让大娘惊愕万分。
随即仔细打量了一番。
“姑娘,颜福堂的东西,一小瓶胭脂就要一百五十两银子,您要的香膏我听说过,最低也要二百一十两,我这哪有啊!”
姑娘听她这么说,随即嘲讽了一番:“哼,没有就说没有,居然还说自己应有尽有,切!”
随即转身就要离去。
大娘作为一个普通的商贩,对于这些矫情之人根本不在乎,抹搭一眼坐了回去。
而此时的方去病却有些好奇,轻声问道。
“大娘,颜福堂是干嘛的?”
“他家的东西为何会那么贵!”
可没等大娘张口,那个姑娘却还没有走,转过头继续嘲讽道。
“颜福堂都不知道,亏你们还出来摆摊。”
“颜福堂可是整个大兴最出名的胭脂水粉店,她们那里的胭脂水粉,每年可都是要进贡给朝廷的……”
方去病听后,先是冷哼了下,随后自顾自的轻声嘀咕着:“哼,都说要进贡给朝廷了,你一个民间的小姑娘又岂能买到?”
“之所以来这里找,不就是想找个平替?”
姑娘一听,气的直跺脚。
“你……!”